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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原副院长奚晓明、吉林原副省长谷春立被公诉

2016-10-18
来源:最高检网站

 

奚晓明

      近日,天津市、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依法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涉嫌受贿案,吉林省原副省长谷春立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奚晓明利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吉林省原副省长谷春立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谷春立利用担任中共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区委书记、区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鞍山市委书记、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以上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中分别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2015年7月12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奚晓明生于1954年6月,江苏常州人,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奚晓明曾任最高法院研究室书记员、最高法院研究室审判员、最高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2004年6月起,奚晓明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奚晓明是中共十八大后,中国最高审判机关落马的首个省部级官员。

  谷春立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5年8月1日晚间通报,吉林省副省长谷春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谷春立现年59岁,辽宁锦州人。自1975年下乡插队至2013年,其在辽宁工作生活长达38年。

  2005年,谷春立任职鞍山,历任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他主导了鞍山的大拆大建,在其告别鞍山之际,自称“满怀振兴鞍山的工作激情,满怀对鞍山人民的深厚感情”“使鞍山发生了可喜变化”。

  不过,不少干部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认为其暴力强拆违规,一时间信访量激增,坊间更送外号“谷扒”。

  2013年1月15日,谷春立首赴外省任职,调任吉林副省长。

  拥有科技哲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头衔的谷春立分管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交通运输、国有资产、安全生产、有色地勘等方面工作。

  不过,谷春立在新岗位上“十分郁闷”。当年3月29日,吉煤集团八宝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29人遇难;当年6月3日,长春宝源丰公司发生特大火灾,121人死亡。

  2013年7月,履新仅仅半年的谷春立被国务院给予记过处分。

  据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谷春立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2015年7月29日,他陪同会见了中国联通总经理陆益民一行访吉。

  谷春立被查,让他成为十八大以来的吉林“首虎”。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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