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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高官趙黎平判死

2016-11-12
来源:香港商报

  曾槍殺情婦后焚尸掩埋

  【香港商報网訊】一年前槍殺情婦并焚尸的原內蒙古政協副主席趙黎平(左圖)昨日在山西太原中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趙黎平犯故意殺人罪,決定對其判處死刑。趙黎平為「十八大」以來,第一個被判處死刑不緩刑的「大老虎」。同時,此案也是新中國成立后首例省部級官員親手殺人案。有分析指出,此判決顯示出官員犯法沒有特權,依法反腐不留餘力。

  手段殘忍影響惡劣

  檢方指控趙黎平犯有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等罪名。經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3月20日,趙黎平在內蒙古赤峰市持槍將被害人李某某殺害。2008年至2010年,趙黎平利用擔任內蒙古公安廳廳長的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 干部甄選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幣2368萬元。公安機關勘查殺人相關現場時查獲了趙黎平藏匿的轉輪手槍、六四式手槍及49發子彈;還在趙黎平的辦公室內查獲其非法存放的91枚雷管。

  太原中院認為,趙黎平所犯故意殺人罪犯罪性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危害大、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且拒不認罪,應依法嚴懲。

  感情糾紛槍殺情人

  《新京報》報道曾透露,2015年3月20日21時30分左右,一輛白色轎車駛入內蒙古赤峰市百合新城小區時,車內女子遭尾隨而至的黑色奧迪轎車男性車主槍襲,命中頭部,隨后被該男子裝入奧迪車后備箱。

  開槍男車主后被證實為趙黎平,受害女子名叫李某某。另據當地警方人士稱,趙黎平在橋北街道開槍后,李某某沒死。她隨即向百合新城小區逃跑,趙黎平駕駛著黑色奧迪車追趕。案發四五個小時后,趙黎平歸案,李某某尸體亦在案發地十公里之外被發現,

  顯示曾遭焚燒后掩埋。

  有接近警方的知情者稱,被槍擊的女性名叫李某某,1988年9月生,漢族,其在赤峰購買的房產正位於百合新城。

  財新網稱,李某某與趙黎平相識多年,關系緊密,有消息稱兩人為情人關系,亦有消息稱,因被害女子要「揭發」趙,雙方未談妥,趙「激情殺人」。但經《新京報》調查發現,在案發約10小時前,趙黎平曾前往后來的拋尸地點踩點,顯示趙可能是有預謀地對李某某下手。

  系內蒙前高官女婿

  談到殺人動機,《環球人物》曾引用內蒙古一位退休高級檢察官的話稱,趙黎平感到自己可能不安全后,曾以任公安廳廳長期間掌握的把柄作威脅,尋求其他官員保護,證據保管在李某某那里。她沒有按趙的要求交出證據,趙黎平才起了殺心。

  另有知情人士告訴《環球人物》記者,作為內蒙古一位前高官的女婿,趙黎平有背景又有能力,一路升遷是意料之中的。擔任內蒙古公安廳廳長的7年間,趙黎平也曾卷進一系列負面事件,比如「呼格案」等,但仕途似乎并未受到什麼影響。

  據公開資料顯示,趙黎平出生於1951年8月,未滿18歲就到吉林通遼插隊,后當過印刷工人。1972年,趙黎平進入哲里木盟公安處成為一名偵查員,此后一路升遷。1990年,他調至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歷任刑偵處副處長、處長,公安廳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副廳長等職,2005年擢升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廳長。2012年2月,他補選為自治區政協第十屆委員會副主席,同年7月因換屆和到齡被免去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公安廳廳長職務,2013年11月從自治區政協副主席任上退休。

  特權決不是通行證

  微信公眾號「長安劍」指出,仗著「人頭熟」「地面熟」,以為手里的權力能大到天上,自我感覺良好的「特權階層」,下場往往是「死」淂很慘。他以為自己還在古代?誠然,古代的勋貴功臣,即便觸犯法律,也可以憑藉身份、功績,甚至丹書鐵券、「免死金牌」免刑脫罪,但是目前的中國,正走在一個有貪必露、有腐必反的時代;這個時代,特權決不是屢試不爽的通行證。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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