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農曆年旺角暴亂事件,有從事婚禮攝影師的男子涉嫌在旺角山東街,兩度用長竹襲擊手持硬膠長盾的警員,襲擊過程約15秒,男子被控一項襲警罪,案件昨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控方在庭上播放3段從無新聞下載、經剪輯的新聞片段,畫面只看到相信是被告被制服的情況,施襲的鏡頭則未有顯示在片段中。案件今日續審。
警告仍篤盾牌逃走跌倒被捕
被襲警員蕭志能作供指,在凌晨約4時10分,他轉入山東街雅蘭中心對出繼續驅散人群,期間有約10人拾起長竹與警方對峙,一名身穿黑色外套、深色長褲、戴上眼罩及口罩的被告卓羚釬(32歲),手持1支直徑為4厘米、長2.8米的竹向他施襲。他當時與被告約3米距離,被告成功用長竹「篤」到他的硬膠長盾中間位置,他隨即發出口頭警告,喝令被告停止襲警,但被告無理會,繼續向他的方向多「篤」一下,之後調頭逃走,期間跌在地上,他與同僚上前將被告拘捕,整個施襲至制服被告過程為30秒,視線無離開過被告。
辯方庭上播放由警方拍攝的片段,雖然沒有施襲情況,但有放大每位手持長竹的示威者的樣貌,警員從片段中沒有指出其中一人是被告。
辯方指出,被告當時一隻手持iPhone 6拍攝,另一隻手則持棒狀的閃光燈連攝錄機器材,並非持長竹,質疑警員是認錯人。警員重申,由受襲至制服、以至拘捕,視線一直無離開過被告。
辯方又向警員指出,被告當時多次向警員說:「我嚟拍嘢0架」,警員庭上回應說:「我記憶就冇聽過」;辯方續指,被告不是對着你說,但他有大聲地對着所有警員說「我嚟拍嘢0架」,警員都說沒有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