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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政策促人離婚

2016-12-13
来源:香港商報

  獅子山學會營運總監白仲祺

  如果不說,大部分人應該不知道香港的離婚率原來在世界名列前茅,甚至與美國不相伯仲。本來婚姻關系乃是私人合約,與本會關注的公共政策無關,但是今天,大家應該知道,香港的政策正在鼓勵更多人的婚姻破裂,形成更多的單親家庭,引起不同的社會問題。

        公屋戶較易離婚

  港大經濟學教授王于漸,一直在研究影響離婚率的政策。他的研究指出,公屋住戶普遍離婚率較私人樓宇住戶高。而且收入越低的公屋住戶,離婚率越高。王教授認為這是由於公屋政策輪候制度分開單身或家庭,而一些夫婦可能婚姻破裂后,其中一方帶着子女,便可以排快線申請另一個公屋單位。對於住在私樓的人,離婚是一個要審慎考慮的決定,因為涉及分財產等法律問題。但偏偏公屋戶,離婚反而令申請另一個單位變成更加容易,所以導致公屋戶的離婚率越來越高。

        辣招鼓勵離婚

  除了公屋政策外,筆者認為對抗樓市的辣招,同樣導致更多婚姻失敗收場。辣招豁免初次買屋,一些剛結婚,又或者即將結婚的人,可能原準備一同買入一層樓,但是若其中一方曾經買樓,如果再買,便要付較多金錢。相信大部分人如果可以,都會想辦法少付印花稅,特別是新一輪辣招將印花稅提高至15%,一層700萬的單位,光是印花稅已經高達100萬元。

  如果一對即將結婚的新人,由於一方曾經買樓,不能獲得豁免,可以由另一方單獨買下新的單位。萬一他們最后離婚,法律上那一層樓便會歸於一方擁有。但是如果他們結婚前,簽訂一張婚前協議書,決定一旦離婚,會按照約定將財產分配,便會有效保護雙方利益。不過,有研究指出,利用婚前協議書的夫婦,離婚率會較高。

  筆者認為,新辣招會鼓勵人們透過婚前協議書來節省印花稅。本來,離婚其中一個最大阻力就是要分身家,但在現行政策鼓勵下,如果一對夫婦,只用其中一人的名義買下一層樓,有一天大家對樓市意見不同,解決的方法便可能會是離婚,等婚前協議發揮分配財產的作用。這樣,無疑令本港已經極高的離婚率再上一層樓。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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