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教局審批粗疏 收費高至3700元
申訴署批幼園報名費無王管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馮煒強報道: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幼稚園收取報名費問題后,狠批教育局的審批制度粗疏,竟批準36間幼稚園收取超過規定上限40元的報名費,更有學校收逾千、甚至高達3700元的報名費,直斥是匪夷所思。公署建議教育局盡快制訂審批指引,要求幼稚園說明預算開支的詳情及提供實質證據。教育局回應指,會認真研究如何跟進公署之建議,及檢視現行做法。
申訴專員公署稱,目前本港所有幼稚園均屬私營,在入讀時大多要面試,還要收取報名費。然而教育局規定,有關報名費上限為40元,如欲多收費用,須向教育局申請。公署數字顯示,截至今年4月,全港約1000間幼稚園,有36間獲批收取超出限額的報名費,6間是本地幼稚園,報名費為50至90元,另外30間國際幼稚園,其報名費則介乎300至3700元。
有學校面試盈餘過百萬
申訴專員劉燕卿批評,教育局審批制度粗疏,亦沒有具體的審批準則,每個審批個案標準不一,亦沒有審視幼稚園是否以報名費之名牟利。
公署指,有19間幼稚園只是籠統列出收生流程及人手安排,部分連校長、老師的薪酬,都計算為面試開支,公署又列舉一間國際幼稚園,收取逾千元的報名費,其理據是設立一個網上報名系統,涉資70萬元,更用了10萬元租用面試場地,但其校舍占地則達數千平方米,設施齊全,一場面試更有過百萬元盈餘。公署形容教育局對有關情況是「視若無睹」。
申訴專員公署敦促教育局盡快完成制訂審批工作指引;要求幼稚園說明預算開支的詳情及提供實質證據;若預算有盈餘,教育局應向園方提出質疑甚至予以拒絕;嚴正處理及跟進幼稚園虛報開支項目的投訴;及規定未獲批的幼稚園將超收費用發還家長。
只曾發一次書面警告
另外,公署數據顯示,由2009年至2014年,教育處理16宗幼稚園超收報名費屬實的個案,當中有11次提出勸喻,但只發出一次書面警告。公署批評教育局沒有嚴正處理,并直指如沒有家長投訴,教育局亦不會要求園方退款。
教育局回應表示,會認真研究如何跟進申訴專員公署各項建議,又會檢視現行做法,加強監管措施,包括盡快完成制訂更具體的內部工作指引,要求幼稚園提高收取報名費的透明度,及嚴格跟進違規收費的幼稚園。
發言人指,該局不鼓勵幼稚園收取高於核準上限的報名費,亦不認同幼稚園藉收取報名費牟利。按現行機制,私營的幼稚園無須提交核數報告等財政資料供教育局審核。局方在審核其在收生方面的收入和支出有實際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