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東莞發布“十大行動”計劃
由市主要領導牽頭督辦2018年完成
廣州日報東莞訊(記者李直建)昨日,東莞市委書記呂業升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了《東莞市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統領推動在更高起點上實現更高水平發展“十大”行動計劃(2016-2018年)》系列文件(以下簡稱《行動計劃》)。
據悉,《行動計劃》的完成時間是2018年,與東莞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時間同步。為使《行動計劃》重點更加突出,文件梳理形成了分別由市主要領導牽頭督辦的“十大重點督辦項目”和市有關領導牽頭推進的“30 大重點推進工作”。
東莞市“十大行動計劃”要點
打造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加快對接自貿區改革創新舉措,將對接自貿區納入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綜合試點試驗工作進行一體統籌、一體部署、一體督查落實。
提升集約高效發展水平:實施企業規模和效益“倍增計劃”,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和建設企業研發機構。
構筑園區統籌發展新格局:打造松山湖(生態園)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強核帶動、東西兩翼齊飛、園鎮(街)聯動發展的新格局。
推動加工貿易創新發展:初步形成自主性更強的開放型經濟和國際化水平更高的開放格局。
全面深化產業國際合作:全面提高招商引資質量,國際產能合作示范項目、中俄貿易產業園建設等初見成效,莞港澳臺合作進一步深化,國際大通道硬件和軟件建設取得明顯突破。
推動金融開放創新發展:金融產業增加值占GDP 比重達到或超過全省平均水平。
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和質量:環保、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實現均衡發展、質量更優,城市吸引和集聚人才的能力明顯提高。
推進區域均衡發展:全市次發達鎮GDP、次發達村(社區)經營收入三年年均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提升社會治理能力:實現全市社會治理水平顯著提升、經濟社會活力顯著增強,切實形成城鄉居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全方位提升城市品質:推動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邁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