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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首推環保“一崗雙責”責任制 設考核制度獎金激勵

2016-12-20
来源:廣州日報

  最近“佛山藍”頻現。廣州日報記者何波攝

  佛山首推環保“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制

  原標題:市委書記和市長雙雙掛帥環委會

  廣州日報訊(記者黃健源通訊員黃芳)記者昨日獲悉,《佛山市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制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已開始實施。這意味著,佛山在廣東省首創的環境保護“一崗雙責”大環保格局再次飛躍,全面進入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新階段。

  據悉,佛山市同步升格佛山市環境保護委員會,原來由市長擔任主任,現調整為由市委書記和市長擔任主任,頂格創設環境保護責任機制。“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主體擴展為各區區委、區政府及41個市有關部門。領導班子考核不合格,主要領導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檢討,并在市內主要媒體作出限期整改承諾。領導干部考核不稱職的,書面向組織部門檢討并由組織部門對其進行約談。

  率先探索“一崗雙責”

  記者了解到,佛山此次出臺的實施辦法,是對已實施兩年多的《佛山市環境保護“一崗雙責”責任制暫行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的延伸和完善。

  據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12年,佛山率先在廣東省成立了由市長任主任的佛山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行使對環境保護的統一組織、指導協調和督查督辦職責,環委會辦公室有專門編制,有常設的督查機構。2013年以來,陸續出臺了《佛山市環境保護“一崗雙責”責任制暫行實施辦法》及配套的考核辦法、考核細則和《佛山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確各區政府和37個市有關單位既要履行職務對應的崗位職責,又要履行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并嚴格考核,嚴肅追責。

  頂格設計“黨政同責”

  通過環境保護“一崗雙責”的制度設計,佛山建立健全了三大體系:一是以權責清晰、治污科學、執法嚴明、追責有力、公開透明為目標,建立全鏈條的環保行政責任體系;二是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科學統籌、系統治理、社會共治,建立全方位的環境治理體系;三是以統責、分責、考責、追責、亮責為手段,向社會公開考核要求及考核結果,建立全民參與的環保社會監督體系。通過三大體系的構建,佛山形成了“黨委統一領導,政府具體負責,市環委會牽頭負責,市、區、鎮三級聯動,環保部門全程跟進,職能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廣泛監督”的“大環保”格局。

  兩年多以來,佛山市并未滿足于“一崗雙責”的“大環保”格局。16日,佛山正式出臺了《佛山市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制實施辦法》,明確了各級黨委、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負總責,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市主要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對環境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并細化了“責任清單”,系統推進黨委、政府對環境保護的“黨政同責共管、決策權責相符”。

  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調整升格

  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新的實施辦法相比于暫行辦法有了質的飛躍:一是責任主體擴展為各區區委、區政府及41個市有關部門。在原有考核各區政府和37個市有關部門的基礎上,將各區區委和市紀委(市監察局)、市委政法委員會、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等5個與環境保護緊密相關的黨委部門納入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制體系,對各區黨委、政府及41個黨政相關部門逐一明確職責。

  二是對地方黨委、政府履行環保職責的考核各有側重。黨委責任重點是考核制度體系健全、總體決策部署、環保隊伍建設、環保意識培育、嚴格考核問責等。政府責任重點是考核環境質量改善和環境管理具體任務的落實。

  三是加強黨委對環境保護的領導。實施辦法對原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調整升格,原由市長任主任,現調整為由市委書記魯毅和市長朱偉任主任,由市委副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李雅林,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黃力,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郭文海,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楊朝暉任副主任,副市長趙海任執行副主任。

  引入考核制度設獎金激勵

  據了解,佛山市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考核采取資料審核、現場檢查和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民代表、第三方參與評價等方式進行,考核結果在網站及市主要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同時,將依據考核結果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激勵和懲罰。建立考核金制度,各區區委、區政府繳納年度考核金,考核不合格則被扣罰。領導班子被評為優秀的將通報表揚,并獎勵該單位一定的環境保護工作經費。領導班子考核不合格,主要領導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檢討,并在市內主要媒體作出限期整改承諾。領導干部考核不稱職的,書面向組織部門檢討并由組織部門對其進行約談。

  此外,考核結果納入市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各級組織部門將考核結果作為單位或個人評定先進、優秀、勞模和干部選拔及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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