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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委原书记高劲松涉嫌受贿行贿案开审

2016-12-27
来源:中新社

     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27日在昆明公开开庭审理昆明市委原书记高劲松涉嫌受贿、行贿案。公诉机关指控,高劲松收受他人贿赂财物共计人民币1191.36029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高劲松利用担任昆明市委常委、五华区委书记、昆明市常务副市长、玉溪市长、曲靖市委书记、昆明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美元、港币,在项目贷款、土地置换、工程招标、工程款拨付、工作调动及政策落实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财物共计人民币1191.36029万元。
 
    2010年和2011年春节期间,高劲松为谋求职务升迁,先後两次通过张慧清(白恩培妻子)向时任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行贿共计港币200万元(折合人民币166.163万元)。2016年10月,白恩培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高劲松,男,汉族,1963年8月生,云南泸西人。1980年11月参加工作,云南大学涉外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昆明市五华区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中共昆明市委常委、昆明市常务副市长,中共玉溪市委副书记、玉溪市副市长、玉溪市代市长、市长。2012年12月至2014年8月,任中共曲靖市委委员、常委、书记。2014年8月27日,任中共昆明市委书记。
 
    2015年4月10日,云南省纪委通报高劲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此时,高劲松任职昆明市委书记尚不足8个月。
 
    部分民众、媒体记者及被告人家属旁听了案件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完)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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