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之
教育局正編制以十五小時為設計的「憲法與《基本法》」單元及教材,準備於明年(2017年)中開始供學校使用,初中的三年須預留至少十五小時教授《基本法》。教育局還會制訂新指引,幫助學校有效地規劃、落實及檢視《基本法》的教授情况,并將為校長和教師舉辦專業培訓課程。這原是很好的規劃,反對派又來反對,說此舉是「為討好北京」、「另一次強迫學生愛國」;也有前線教師竟然說:「不知怎教,不知教什麼」;更有評論員說:「教基本法很悶」云云。如此種種,真令人大惑不解!
學《基本法》有必要
縱觀全世界,有哪個國家和地區的學生是不必學國家憲法和本土憲制性文件的?香港的《基本法》是憲制性文件,有小憲法之稱。回歸19年以來,中、小學校都未能系統性的教授《基本法》,這是何等荒謬的事。其實回歸前學校都應有心理準備去教學生《基本法》,回歸后更要教好《基本法》的憲制性精神。過去做得不完善,如今急起直追,重新制訂新教材,系統地教學生,應是大快人心的事。教學生愛國,自然而然。
况且學《基本法》,也不僅僅是為了愛國,社會事務與《基本法》息息相關,學生也應該關心。至於如何教,小學可以教「一國兩制」,講些泛論;中學逐條條例教,結合本港時事;更可以在大學教,與國際時事相比較。觀乎今天香港社會大事多的是,國際大事也不少,例子不勝枚舉,活生生的典型事例天天擺在眼前,這比任何課程都來得有趣!說「不知怎教,不知教什麼」的教師,令人懷疑他們根本不關心時事。
再者,有些學校聲聲說「教唔切」,也令人匪夷所思。任何課程,都應重質而不是重量,若填鴨式把課本全部講完,何用你教?學生自己回家死記硬背不就行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