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譽為「百年慈善第一人」和中國第一輛勞斯萊斯擁有者的李春平,其財產爭奪案,似乎越鬧越大,連英媒《泰晤士報》也趕來吃瓜圍觀。
「無民事行為能力」成焦點
讓大多數人意想不到的的是,長期以來,李春平的財富來源在中國人眼里一直是個謎。而現在,人還沒死,他的財產歸屬,競然也顯得迷霧重重,李春平沒結過婚,也沒孩子,如今成為了一名阿爾茨海默症患者,也就是俗稱的老年癡呆症患者。
圍繞李的至少6個億財產的交戰雙方,分別是他的親屬尤其是在瑞典定居的兩個妹妹,以及在北京照顧他的身邊工作人員,都以解救者自居,都指控對方是劫持者。
2015年6月,李春平作為甲方,簽訂了一份資產管理協議書,乙方是中科聯合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根據協議,李春平在中國大陸擁有所有權的不動產和物業,均交由中科公司管理,託管期為20年。而根據相關文件,中科已經抵押了李春平的部分資產,向另一家公司貸款了2.5個億。李春平的近親屬代表韓琳,則持有李春平簽字的另一份委託書。該委託書顯示,「特委託韓琳打理我的所有財產,做我的唯一監護人」。
兩份委託書,不同的受託人,走向互相掐架幾乎是不可避免的結局。其實,不論雙方持有何種協議或者委託書,李春平的生命尚在,他仍然是其名下資產唯一合法的主人。但得了老年癡呆症的李富豪,記憶力和判斷力的逐漸喪失,所以能否被中國法律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者」,成為本案的關鍵。一旦認定,所有的問題都將簡單化地迎刃而解。
據悉,親屬方已向北京朝陽法院提交申請宣告李春平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但是能否認定,還具有相當的不確定性,老年癡呆症,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精神病人?而現有的中國法律,并未明確。從醫學上來講,世界醫學對老年癡呆症的病因,至今仍未得證實,而中國醫學界,習慣性將之規為中樞神經系統變性病,這與傳統精神病的概念,并不一致。
所以,簡單一句話,將老年癡呆症認定為精神病,在法律上似乎還是一個空白。
及早填補法律空白?
而這一空白問題的嚴重性,更沒有得到重視,據世衛相關報告,全球有約3650萬人患有老年癡呆症,每7秒就有一個人患上此病,平均生存期只有5.9年;而中國也開始步入老齡化社會。中國作為世界上老年癡呆症患者最多的國家,2040年將達到2200萬,是所有發達國家老年癡呆症患者數的總和,由此所引發財產糾紛案,將會越來越多,而這種中國法律與老齡化社會加速到來的現實相比,產生了極其嚴重的滯后性。這也必將讓糾紛不能采取有效的法律預防。
同時,李春平的遭遇也代表了中國的一個階段,那就是許多在過去30年積聚財富的中國超級富豪們,首次面臨如何處理財產繼承問題。這二者因素的疊加,必將讓本就緊張的中國的司法資源,產生更大的浪費。至於李春平爭產迷局,交戰雙方最關心的是財富,而作為吃瓜者,只關心中國法律如何及早填補這個空白。路人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