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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保險的機制

2017-02-07
来源:香港商報

  保險市場近年發展迅速,與保險相關發展出來的產品更不斷多元化,因此,我們不能繼續用傳統的保障功能眼光和思維去看當前市場上的保險產品。

  早期常見傳統個人保險產品是人壽保險和旅遊平安類,這些產品銷售重點多是眼於當不幸事件發生後,向保單上的受益人賠償款項,其他近乎一概欠奉。雖然是如此簡單,但香港在60年代時期的保險市場仍然是投訴和法庭事件不斷,最後在政府加強介入管理後,市場才得到全面性正式規範,循健康途徑發展到現在的百花齊放;當今的保險產品除了能夠給予投保人保障的功能外,還能用作為個人理財產品的補充,配合不同理財方式,更有彈性。

  保險公司的算盤

  保險公司推出的保險計劃產品,每個都是經過專業精算師的反覆認真計算和模擬風險評估,因此在推出時,保險公司是站於不敗的位置,不過,若果是涉及人壽保險類的產品,自然要考慮投保人數和金額的多少,若是投保人數過少,風險承擔和分布就不能達到預期的評估,對產品發行人是不利;因此,為鼓勵產品取得良好的銷售成績,歷來人壽類保險產品都會給予銷售代理較高的傭金。

  舉個實例來說,人類在15至35歲時每年正常死亡率是非常低,一般是遠離1%這個數值,若果保險公司建基於1%這個數值在這個年齡層區發行產品,直線推算就是每一百個人投保,他們的賠償不足一個,若果賠償額設定由100個人平均負擔,公司基本不會虧本。當然,這只是一個粗糙簡單的解釋模型,真正的情況是明顯不同的,因為投保人的資金會被用作投資於其他市場,賺取複式回報,因此,保險公司的收入是不止於保費,還有投資回報,換言之,只要投保人的基數大,風險分散得宜,保險公司是穩賺。林明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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