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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四个条件量度候选人

2017-03-01
来源:香港商报

  新一届行政长官选举的提名期今天结束。昨日,前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正式报名,连同之前获确认提名的候选人,包括前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和前高院法官胡国兴,今届特首选举将会出现三头马车竞逐的局面。三名候选人中,林郑月娥无疑是头等大热,她共获得579张提名票,不但远远高於曾俊华的160票和胡国兴的179票(1票被裁无效),甚至比两人加起来还要多得多,更加非常接近当选特首的门槛了,以选委的半数来看,差距其实只有21票。当然,选前获得提名,并不等於选举日获得投票支持,上届选举正是一例;不过,毫无疑问,林郑月娥目前胜选呼声最高,坊间普遍都对她看高一线。

  随着特首选举踏入最后阶段,三名候选人已正式入闸,选情可望逐渐白热化;接下来,三名候选人便要充分展现能力,详细阐明其竞选政纲,公开、公平、公正地接受选举洗礼,来争取各界支持胜出选举。那么,选委和市民又应该以什么标準或条件来量度候选人?怎样的候选人才胜任特首大位?港澳办主任王光亚此前提出的四个条件,即是爱国爱港、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港人拥护,便为非常重要的审视指标。
 
  首先,行政长官必须爱国爱港,绝对是理所当然的先决前提。试问一个地方的领导人,可以不爱自己的国家、不爱自己的地方吗?这是一个政治要求,更是一个法律要求;因为,根据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其次,得到中央信任,也是出任特首的关键必要。一方面,特首候选人胜出选举之后,必须获得中央任命才能成为特首,这个任命权是实质的;另一方面,特首既要向香港特区负责,也要向中央政府负责,而执行中央政府依法發出的指令亦是特首的职责之一。故此,未获中央信任的候选人,实难胜任特首工作及难以获得中央任命。第三,至於有管治能力,固然也是衡量一位候选人能否胜任特首工作的必然考虑了。由發展经济到改善民生,香港未来都充满了机遇与挑战;究竟哪位候选人有能力帶领香港把握机遇、克服困难,无疑是香港能否更上层楼以及他或她能否当选的关键。最后,获得港人拥护,肯定是贯彻特首民主选举的不可或缺的一环。始终,选委会由四大界别组成,不单拥有着相当民主成分,亦是民意向背的一大反映;纵然香港目前尚没通过普选方案,特首未能「一人一票」产生,然而,不得民心的候选人,必然难获选委垂青,亦因此必然难以胜出选举。以上四点,乃是成为下届特首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距离3月26日的特首选举日,仅馀不足一个月时间,各位候选人在最后冲刺阶段,惟有全力展现自己是否满足和如何满足这四大条件,才能积极争取各界及选委们的支持。而选委和市民亦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以这四大标準来严格衡量、考核和选择。对於一位爱国爱港、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港人拥护的特首,相信大家都引颈以待。
         香港商报评论员 李哲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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