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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案律政司陳詞:宣誓有3大要求

2017-03-01
来源:巴士的报

  律政司司長及行政長官就四名民主派議員劉小麗、羅冠聰、梁國雄及姚松炎的宣誓提司法覆核案開審,代表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開始陳詞,他指劉小麗的宣誓違反了宣誓的3大要求,屬於不莊嚴。

  莫樹聯指宣誓有3大要求,宣誓人必須莊嚴宣誓、客觀地讓人感到他是真誠地願意被誓詞約束、及不得更改宣誓的形式及內容。案例亦指宣誓人不可有意圖地拒絕或忽略宣誓,若是有意,該人不知道拒絕宣誓的法律後果不可成為藉口。

  莫亦指,釋法針對的不只是宣誓時宣揚港獨信息,不只針對讀出的誓詞,而是針對所有人在宣誓時間作出的所有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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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指劉小麗的宣誓違反了上述提過的3大要求,她以其極慢、不正常的讀出誓詞的方式,企圖傳遞信息,而在宣誓期間傳遞信息是不容許的,這會令宣誓時的焦點由誓詞轉而到她的信息上。而她自己於facebook所說的亦確認了她是想傳遞信息,她亦指自己是故意慢讀,令字詞斷開,又指有「更真誠的版本」。

  莊嚴宣誓的相反是將宣誓變成表演,例如宣誓期間的動作、道具等,讀得太快、或將誓詞變成「Rap song」亦是不莊嚴,劉的宣誓方式亦屬於不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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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羅冠聰宣誓時故意在讀「國」字時升高音調,又公開指宣誓只是政治工具、不會屈服於極權,顯示他身體所做的與心中所想不同,他不承認今次宣誓。而姚松炎則故意在宣誓中間加入字句。

  梁國雄則穿著「公民抗命」字樣的T恤、撐著寫有「結束一黨專政」等字句的黃傘、拿著刪去「人大831」的紙板、在行往宣誓時高呼口號,更用不自然地大聲的語調和方式讀出誓詞,在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時快速讀完,種種行為加起來看,明顯地有客觀效果:梁有意傳遞政治主張多於誓詞內容,猶如叫人看著他傘上所寫的政治主張。

  莫又指議員隨時也可作出這些表態行為,為何議員要在宣誓時作出這些行為,正正是要利用宣誓的場合表態。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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