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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署批非本地高專缺乏監管

2017-03-10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何加祺報道:申訴專員公署昨日發布一項就教育局對提供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課程機構之監管的主動調查報告,指出教育局在監管有關課程時機制嚴重不足,認為若機構串通學員造假,當局亦無法查證。公署又批評當局只靠主辦者自動申報課程舉辦的情況,直至問題出現才介入。公署建議當局應制訂機制,突擊巡查主辦者處所,以及抽查與學員修讀課程有關的文件。

  監管造假機制嚴重缺失

  申訴專員公署高級調查主任李妙娥在發布會上表示,教育局對提供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課程的機構監管機制「有嚴重不足之處」。自2011年1月至2016年10月,教育局轄下的「非本地課程註冊處」共接獲87宗有關非本地課程的投訴,共發出2封警告信,均涉嫌在廣告中作出虛假陳述有關,同時亦作出了4宗檢控,當中2宗為營辦非註冊課程。而前年傳媒揭發國力書院涉嫌偽造文件,令學員提早取得學術資格,致使公署展開相關調查。

  公署指出,現行的條例整體而言大致可保障報讀者的利益,但在監管造假方面卻有嚴重不足,因現時即使證實主辦者有造假,現行的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及教育條例也不能引用來撤銷涉事的機構註冊。署方又批評當局不主動視察主辦者處所、不就主辦者造假行為制訂監察程序、以及不要求已註冊課程的主辦者保留文件,以便查核。他們建議當局應定期突擊巡查以及研究修例,包括列明什麼情況下可以撤銷違規機構或課程的註冊。

  專員批教局被動不作為

  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教育局只靠主辦者自動申報課程舉辦的情況,直至問題出現當局才會介入。又指,由於難以作事後的查證,很多證據已經失去了,以致很多時候當局出來交代的都是一貫的講法,即「經調查後並無發現任何證據證實有違規問題」,認為當局的被動程度可以說是「不作為」。

  而教育局回應稱,會參考公署建議,檢視現行做法及作適當跟進。局方又指,已就規管條例進行檢討,已於今年1月向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報告,認為結果顯示監管機制可有效保障消費者利益,但仍有優化空間。局方亦已制訂改善措施,例如就新申請註冊的非本地課程新增註冊條件,要求主辦者備存與課程有關文件至指定時間,以及全面記錄投訴人提出的可能違規個案等。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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