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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超放棄上訴 即時服刑

2017-03-21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据香港商報記者何加祺報道:因襲警及拒捕罪名成立而被判監禁5星期的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今早到達高等法院。他表示,經過深思熟慮之後,認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決定放棄上訴,預料扣減假期之後,需要服刑31日。又說,放棄上訴亦並非因為軟弱及放棄抗爭,亦並非因為擔心加刑。他在庭上亦表示自己是自願放棄上訴,而法官指曾健超需即時服刑,並喪失再次上訴的權利。

  巴士的报消息,法官宣佈駁回三項定罪上訴,曾健超即時入獄服刑,他表現冷靜,不時緊握雙手,與親友交代及交低黃絲帶胸針後再與支持者道別,支持者高呼「保重」後,他由犯人欄步入法院囚室。代表曾健超的律師文浩正指,曾健超放棄三項定罪上訴。法官向曾健超確認,曾健超確認是自願放棄上訴,上訴被駁回維持定罪,喪失再次上訴的權利。

  曾健超出庭前再次強調,他當晚淋潑的是清水,是佔領時的物資,並非腐蝕性液體,亦不是尿液,一直以誠實面對審訴,「對得住天地良心」。他稱自己定罪與否,在過去兩年多的時間一直不是他首要的考慮,放棄上訴其中一個原因是七警案已經定罪,不擔心上訴而加重刑期,又指經過深思熟慮,不是因為軟弱,亦不是為立法會補選做準備,重申由第一日參與社運已有心理準備抗爭有代價。

  他指,因為他當晚部分行為實屬法例所不容,為承擔責任而放棄上訴。有人懷疑他是因為見暴動罪的被告判監三年,他怕上訴會加刑才放棄,但他稱這從不是考慮之一,而且他今次只就定罪提上訴,律政司亦沒有就他的刑期提出上訴,故不論上訴與否,刑期長短亦不會改變。本身是特首選委之一的曾健超指,由於梁國雄早前已就在囚人士的投票權提出司法覆核,他相信會在獄中獲安排投票選特首,而他亦會投票。

  曾健超涉違規入律師餐廳 大狀:這混蛋以為他是律師

  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今早步入高院屬於律師餐廳的範圍,有外籍大狀見狀甚為不滿,怒斥「這混蛋以為他是律師」。

  曾健超今日宣布,放棄上訴即時入獄。記者發現,曾健超今早步入法院即進入高院一樓屬於律師餐廳的範圍。有外籍大狀見曾健超進入後甚為不滿,並向記者表示:「這混蛋(曾健超)以為他是律師,與他的朋友到律師餐廳用膳」。

  前特首曾蔭權受審時,亦因為依規定身為被告不可進入法院律師範圍的餐廳,又不能在法院的會議室進食,所以每日中午登上私家車離開法院用膳。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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