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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警方偵破地下錢莊系列案件 涉案金額達460余億元

2017-03-22
来源:廣州日報

  警方展示在“颶風2號”地下錢莊系列案件中繳獲的證物。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莫偉濃 攝

  廣東省公安廳開展代號為“颶風2號”的地下錢莊系列案件集中收網行動,破獲案件20余宗,抓獲犯罪嫌疑人70余名,涉案金額達460余億元人民幣。

  在這些案件的作案手法中,除傳統的境內外互設資金池對敲、虛構貿易背景騙取外匯等傳統形式,還出現了個人拿銀行卡到港澳地區套現等行為。警方發現,一些內地居民因為外匯管制的額度限制,大量收集別人的銀行卡,到港澳提取外匯,然后轉移。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李棟 通訊員曾祥龍、黃康靈、張曉璐

  警方展示在“颶風2號”地下錢莊系列案件中繳獲的證物。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莫偉濃 攝

  昨日,廣東省公安廳召開發布會透露,近日,在公安部統籌指揮下,廣東省公安廳組織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江門、茂名等地警方開展代號為“颶風2號”的地下錢莊系列案件集中收網行動,破獲案件20余宗,抓獲犯罪嫌疑人70余名,初步統計涉案金額460余億元人民幣。

  廣東省公安廳經偵局局長黃守應介紹,去年下半年,廣州警方接到黃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經營地下錢莊的線索,其實際操控的銀行賬戶多達50余個,與此同時,深圳、佛山、東莞等地公安機關也相繼發現多個地下錢莊犯罪線索,相關賬戶每日往來資金流巨大。廣東警方隨之成立專案組,將該系列案列為“颶風2號”專案。針對新的犯罪形式,特別是地下錢莊資金拆借、調配等特點,專案組重點打擊以騙購外匯、境內外對敲等手段將資金非法轉移出境的違法犯罪,以遏制資本外流。同時,加強與人民銀行等部門的協作,力求對上下游錢莊等進行全鏈條打擊。

  黃守應透露,目前地下錢莊犯罪也出現了新特點,除了傳統的境內外互設資金池對敲、虛構貿易背景騙取外匯等傳統形式,甚至還出現了個人拿銀行卡到港澳地區套現等行為。“警方發現,一些內地居民因為外匯管制的額度限制,大量收集別人的銀行卡,到港澳提取外匯,然后轉移。”

  新特點

  除了傳統的境內外互設資金池對敲、虛構貿易背景騙取外匯等傳統形式,甚至還出現了個人拿銀行卡到港澳地區套現等行為。“警方發現,一些內地居民因為外匯管制的額度限制,大量收集別人的銀行卡,到港澳提取外匯,然后轉移。”

  梁某某及其兄妹繼承了父親的客戶,以各自家庭為單位合伙經營地下錢莊

  “金字招牌”被端

  家族經營“二進宮”

  今年1月,佛山警方發現一條地下錢莊犯罪線索。通過調查,警方發現梁某某有非法為他人兌換外幣的重大嫌疑。專案組初步鎖定梁某某兄妹及其妻子等4名“梁家”地下錢莊案犯罪嫌疑人。

  專案組發現這個被稱為“梁家”的地下錢莊團伙,是一個典型的家族地下錢莊。早在上世紀90年代,梁氏家族就開始做地下錢莊生意,由梁某某的父親經營,其子女做幫手,幫忙聯系客戶、轉賬等。2001年,該家族就因為經營地下錢莊被公安機關查處過。在中斷了一段時間后,2010年,該家族又重操舊業,并且由梁某某及其兄妹繼承了父親的客戶,以各自家庭為單位合伙經營地下錢莊,各個家庭之間既相對獨立,又互通有無,大肆為他人非法兌換外幣,賺取匯率差價獲利。

  “梁家”在當地錢莊的圈子里口碑很好,從不拖欠貨款,手續費點數低,成為圈子里的“金字招牌”,也是地下錢莊的“老字號”。辦案民警介紹,“梁家”從不打廣告,也不派發卡片,都是靠著老客戶的口碑介紹新客戶而不斷積累資源,其客戶來源也多種多樣,比如有外貿公司、子女移居國外、留學、做生意的、去港澳購物等。每天的資金流水多時達到幾百萬,如果資金不夠,就跟其他同行拆解。

  由于此前有過被抓的經歷,該家族反偵查能力很強,都是在家里通過電話與客戶聯系,做外幣兌換時,以現金交易為主,不通過銀行轉賬,家中只留存少量的現金。近日,佛山警方組織市、區兩級公安機關對“梁家”地下錢莊案開展統一收網行動,搗毀地下錢莊窩點3個,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現場查扣涉案資金人民幣20余萬元、港幣50余萬元,初步統計涉案金額達2億余元。

  以支付貨款的名義轉移到境外指定賬號,從中賺取匯率差價、利息和傭金

  空殼公司虛構貿易

  日交易達千萬美元

  去年年底,公安部向廣東警方下發一條特大地下錢莊案相關線索,廣東省公安廳經過初步偵查,發現該線索涉及的地下錢莊資金流向復雜、多種犯罪手法交織,涉案賬戶3800余個。由于案件涉及的犯罪嫌疑人有很強的反偵查意識,一些涉案人員聞風而動,或是逃離案發地,或是將涉案公司關門注銷,加大了偵查破案難度。

  辦案民警介紹,該團伙首先通過他人的身份注冊一個空殼公司,或直接在網上購買一個空殼公司,花費2~3萬元可購買到注冊的全套資料。然后制作虛假的合同,以購買設備等名義到銀行去申購外匯。接著,以支付貨款的名義轉移到直接控制的境外指定賬號,或者賣給下一手的錢莊,又或者轉到客戶賬號上,從中賺取匯率差價、利息和傭金。其資金每天結清,快進快出,日交易記錄達千萬美元。

  經過重重“抽絲剝繭”,警方發現一批還在活動的、疑似犯罪團伙掌握的境內空殼公司,并循線追蹤,先后發現了以林某某、陳某某等為首的兩個犯罪團伙組成的、以老鄉關系為紐帶的犯罪網絡。經過進一步偵查,專案組發現,2012年至2015年期間,深圳市東某某貿易有限公司等40余家企業,涉嫌利用其控制的50余個賬戶,先后為北京、深圳等地的千余家公司、企業非法支付結算人民幣,并采取虛構貿易背景、提供虛假單證等手段實施騙購外匯,再轉移至境外。

  深圳警方近期組織警力在深圳市福田區、福田保稅區開展收網行動,成功偵破上述特大地下錢莊騙購外匯系列案,一舉搗毀犯罪窩點2個,抓獲涉案人員10余人,凍結賬戶銀行150余個,初步統計涉案賬戶資金流水達170余億元人民幣。

  舊貨店藏地下錢莊

  用舊貨店閣樓作為辦公場所,在路邊接收支票

  去年,東莞警方破獲一宗地下錢莊案,在對該案的偵辦過程中,警方發現該市石碣鎮黃某瓊涉嫌多次“套水”人民幣,涉案金額達8億余元,據此線索,警方將黃某瓊納入偵查視線。

  經偵查,警方發現黃某瓊僅為該市石碣鎮一名普通村民,無固定工作,而其銀行賬戶每天均有一兩百萬元人民幣的交易流水,其工作與資金流動狀況極為不符,有非法經營地下錢莊的重大嫌疑。

  隨著偵查的不斷深入,警方發現黃某瓊膽大心細,利用多種手段開展犯罪活動,用不起眼的舊貨店閣樓作為辦公場所,安排不同人員在路邊接收支票,使用多個賬戶進行交易或轉賬。

  今年3月上旬,東莞警方開展收網行動,抓獲犯罪嫌疑人黃某瓊、林某權等6名犯罪嫌疑人,繳獲非法買賣外匯相關賬冊一批,凍結資金折合人民幣700多萬,初步統計涉案金額高達60億元。

  珠寶店主關店改行

  利用珠寶批發店鋪作掩護,非法買賣外匯

  去年下半年,廣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收到一條反映宗某等人涉嫌非法經營地下錢莊的線索。“大莊”黃某某從事非法買賣外匯等犯罪活動,其名下實際操控的銀行賬戶多達50余個,每日往來的資金流非常巨大。

  經查,黃某某的地下錢莊位于廣州市荔灣區華林寺一帶。犯罪嫌疑人黃某某交代,其自小家境貧困,初中畢業后獨自來到廣州打拼,后來通過自身努力開了一間經營珠寶批發的店鋪。因店鋪的主要客戶是外國人,黃某某經常要進行本外幣兌換。

  比如,有外國客戶到店鋪進貨,店主不收外幣,黃某某就趁機低價收購這些外幣,轉給店主人民幣,然后拿到小北路一帶去高價賣掉,從中獲取差價。隨后,黃某某便利用珠寶批發店鋪作掩護,干起了非法買賣外匯的勾當,后來更一發不可收拾,干脆關閉了珠寶檔,慫恿他妻子也一起“全職”開展“地下錢莊”業務,每天交易至少十幾萬,截至案發時,其交易的金額已近10億元。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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