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部分曾預約被捕者,含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內,但近日的預約拘捕中沒有黎智英。(圖片來源:大公網)
海外網3月29日電 香港非法“占中”3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以及其余6名非法“占中”搞手,事隔2年半終被起訴,明(30)日提堂,唯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內的多名“主導角色”仍然逍遙法外。事實上,近千名被捕的“占中”者,至今僅得81人被定罪及42人簽守行為。
“占中”發起者等9人明日提堂 尚有39人未落案
據大公網報道,2014年長達79日的非法“占中”期間,警方共拘捕955人,另有48名“主導角色”于其后被警方“預約拘捕”,其中9人相隔兩年半后終“落鑊”,被控以普通法下的公眾妨擾等罪名,罪成最高可被判監7年,明(30日)早于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預計案件將轉交區域法院審理。據了解,警方的調查工作未完結,會視乎搜集到的證據及律政司法律意見,再決定是否檢控其馀39人。
香港警方消息指出,尚有39名占中“搞手”的個案調查工作未完結,仍在等待律政司發還法律意見,選擇控罪要視乎掌握個別的證據。消息指出,警方正主力調查該39名被捕后獲釋人士,如果有足夠證據,稍后可能提出檢控,但今個星期內不會有進一步行動。28日有報道指,對數百名被捕的參與者或傾向“警告”了事,但據悉控方尚未有決定,仍要視乎每宗個案的證據。
幕后金主仍逍遙不從速懲處或逃離罪責
另據香港東網報道,3名發起人等9名占領黑手,均已被落案起訴,唯作為占中“幕后黑手”及泛民“最大金主”的壹傳媒黎智英,其涉及的組織及參與非法集會和秘密捐款案,至今仍未被檢控。有香港法律界人士指出,由于黎智英已就占中案“踢保”,可自由進出香港,若警方將來決定檢控時他正身處海外,并拒絕回港,當局可能“無曬佢符”(拿他沒辦法)。有建制派人士促請律政司維護法治,從速檢控包括黎智英在內的所有違法人士。
黎智英在占領期間曾與3名發起人等人,一同到警署自首。他在金鐘占領區清場時亦有當場被捕,事后再被警方以組織及參與非法集會罪名“預約拘捕”。但由于他選擇“踢保”,即拒絕接受警方的保釋條件,警方只能暫時將他無罪釋放,保留再次拘捕及檢控的權利。剛于27日外游返港的黎智英接受旗下媒體查詢時表示,暫未收到通知警方會再次拘捕或檢控他。除了非法“占中”案,黎智英同時因涉嫌向多個泛民政團及立法會議員秘密捐款,而遭到廉政公署調查。唯該案至今只有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正式被落案起訴,黎與其他涉嫌收錢的泛民人士均未被檢控。
香港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若警方正式落案起訴黎智英,而黎當時身處海外,警方可將他列入監察名單或發出通緝令,由入境處在黎回港時將他拘捕;但由于黎并無保釋條件在身,即使不回港也不算棄保潛逃;加上占中案并非涉及謀殺、打劫等嚴重罪行,估計難以從外地引渡他回港受審,變相警方及律政司都“無曬佢符”,可完全逃離罪責。
81人已被定罪42人守行為
香港警方發言人表示,截至27日,共有225名“占中”者已經或正在經司法程序處理,當中81人被定罪及42人須簽保守行為(注:即保釋),各人涉及的罪名包括普通襲擊、非法集會、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藏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第I部毒藥、襲擊致身體受傷害、襲擊警務人員、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盜竊、處理贓物、刑事毀壞、刑事恐嚇、串謀公眾妨擾、煽惑他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
27日,對非法“占中”人士的檢控一經做出,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即發表新聞稿說明檢控占領人士基于法律考慮。律政司表示,去年底就287名非法“占中”行動被捕人士向警方提供詳細書面法律意見,警方27日依照有關意見向其中九人展開刑事檢控程序,完全基于法律和執法的考慮。
律政司重申,檢控人員恪守《基本法》第63條的憲制責任,以中立、專業和非政治化的態度處理檢控工作,不受干涉,社會不應將刑事檢控政治化。
28日律政司發言人再次表示,就所有檢控決定,律政司均是根據相關證據、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獨立地作出,不受任何干涉。就案件個別被捕人士的處理方向,律政司不會作評論,但必定會遵守上述方式公平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