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49

堅定大眾對法治的信心

2017-04-01
来源:香港商報

  夏言冰

  過去幾年,受違法「占中」、旺角暴亂等激進暴力事件的影響,除了引發香港社會內部撕裂,催生各種暴力抗法,破壞社會安定外,受到嚴重傷害的,其實還有普羅大眾對香港法治的信心。

  輕判違法者釀惡果

  從「占中」開始,組織者與參與者即一再鼓吹所謂的「違法達義」,「不守法絕對不等同於不尊重法治」,置香港法治於不顧,帶頭教人違法,部分政治人物、媒體不但不以維護法治為己任,反而百般包庇縱容,進一步煽動涉世未深的青年人暴力違法。可以見到,一時間處處有「勇武」,「占中」期間可以隨意堵塞馬路,冲擊警員防線,撞擊立法會大門,襲擊執法人員,肆意破壞公物;「占中」清場后,激進本土派以「反水貨」為名,侵犯游客和港人的私人財物和人身自由權利;一班學生可以冲擊校委會,打傷與會者,等等。大律師公會早就指出,「今法治危如累卵,破在旦夕」。

  尤其是,司法機構早前處理「占中」案時,對違法者的懲處,給人以輕罰輕判的感覺,讓一些人以為暴力可以不必付出代價。據律政司資料,截至2016年8月31日,共有955人因參與「占中」行動被捕,當中起訴有216人,須承擔法律后果的只有123人,罪名成立的更只有81人。另據統計,只有不足一半人被判處2日至10個月監禁,其餘都是被判罰款、社會服務令或感化令。例如曾經有多名暴力冲擊立法會大樓的示威者,破壞立法會大樓的玻璃和大門,打傷保安,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名成立,被告在庭上不表悔意,但全部獲輕判社會服務令,法官甚至赞賞冲擊者年輕而有理想,把暴力冲擊描述為「發聲」,無疑加深了他人只要口頭上追求所謂的「公義」,就可以為所欲為,凌駕法律的錯覺。最終旺角暴亂的出現,乃法治不彰釀成的惡果,是偶然中的必然。

  阻嚇性判決挽信心

  刑罰沒能起到有效的阻嚇作用,違法暴力與街頭斗爭層出不窮,難免蠶食社會大眾對法治的信心。所幸,近期香港進入審判季,司法機構加快檢控進度,依法作出連串有阻嚇性的判決,顯示受到破壞的法治開始撥亂反正。「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在旺角暴亂中,向警員投擲水樽襲警及拒捕兩項罪名成立,判監9個月;法庭將旺角暴亂定性為暴動,3人被法庭裁決暴動罪成,各被判入獄3年;立法會大樓外垃圾桶爆炸案,樹仁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楊逸朗被判囚2年,另一名被告葉卓賢則判入勞教中心;「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藐視法庭罪成入獄3個月。法官在判旺暴案時明確指出,「無論有任何不滿,一旦使用暴力就沒有分別,因為暴力對人、對社會造成的傷害,不會因施暴者有着不同目的而有所改變」。旺角暴亂后,共有幾十人被起訴,案件均在排期審理,相信違法分子都難逃法律嚴懲。隨着系列案件的一錘定音,法律權威重新建立,暴徒不敢輕易以身試法,社會風氣明顯好轉,市民對香港法治的信心,也從曾經有所動搖,到現在再次得到了堅固。

  此外,警方正式落案起訴包括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在內的9名「占中」搞手,起訴「串謀公眾妨擾」、「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等罪名,警方亦已完成其餘39人的調查工作,正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預料后續會有拘捕行動。「占中」幕后黑手不能逍遙法外,公眾期待的正義終被看見,種種迹象表明,香港法治開始修補破窗效應,扭轉社會上一度出現的輕視法律、不守法局面,挽回大眾對香港法治的信心,更加信守和捍衛法治精神,這是好的現象。

[责任编辑:朱剑明]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