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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一審 意料之中的判決

2017-04-01
来源:香港商報

  太陽花一審 22人全脫罪

  輿論憂社會再遭撕裂

  【香港商報網訊】針對3年多「太陽花」學運(下圖)抗爭造成議事癱瘓,黃國昌等人遭台北地檢署依涉犯妨害公務等罪起訴,但台北地院昨日宣判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全部無罪。消息傳出,社會震撼,輿論直指「無罪判決」,是為社會投下震撼彈,「台灣社會恐再遭到撕裂」。

  首用「公民不服從」概念判決

  歷經2年多的審訊,合議庭判決指出,由於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等人以占領立法院方式,進行的是「公民不服從」抗爭,因此裁判為「無罪」。據稱,這是島內首次使用的「公民不服從」概念進行判決。

  黃國昌等在得知獲判無罪后迅速對外表示:「我們本來就一直主張無罪,是行使公民不服從的權益。」而台灣行政院、「總統府」等均向外表示尊重法院判決。行政院長林全認為,太陽花學運是政治事件,而非法律事件,應該秉持「多一點和諧、少一點冲突」的原則,尽量從寬處理。北檢則表示,收到判決后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但是島內輿論對此判決相當不認同,國民黨主席擬參選人郝龍斌表示,這又是一個與一般社會觀感、法治觀念「不符」的判決。未來大家最大的疑問將是,今天冲入立法院,占領立法院無罪;那他日能不能繼續挑戰冲入「總統府」、冲入「國防部」?若只要「公民都能不服從」,社會將無寧日。

  《聯合報》即時評論指出,318太陽花學運22名被告全部獲判無罪,無疑將再為這個社會投下震撼彈。為了政治理念,究竟能否做出逾越法律界線的行為?高舉「憲法」大旗,就能成為阻卻違法事由?后續有待觀察,但可以預見的是,無罪判決,與其說是民主運動的大禮,不如說是法治教育的地雷,台灣社會恐再遭到撕裂。

  評論指,判決一出爐,對學運人士或許是一大勝利,但在法治教育,會有負面影響,隨之而來,是否會出現模仿效應,都有待觀察,也希望正在舉行的司改「國是會議」,能針對這個案例討論,若因此留下灰色空間,未來冲入與攻占政府機構的行為,恐怕沒完沒了。

  警員:判決太扯

  另外,台灣警察大學前教授葉毓蘭感叹,警察機關耗費大量時間心力投入在處理群眾運動上,到頭來惹得一身腥。台灣警察已經被逼到絕路,建議警政署為未來在集會游行活動不要調派任何警力維護現場,不然也只是糟蹋員警,徒勞無功。

  而部分基層員警看完判決直呼「太扯」「怎麼會有這種事情」,也有員警擔心未來公權力可能會漸漸失去效力,畢竟法官開先例,民眾也會產生模仿效應。

  意料之中的判決

  在民意成為神祉的今天,太陽花的學運領袖被台北地院宣判無罪,一點都不令人意外。「公民不服從」是這場運動最有力的護身符,被訴者的所有辯護,都可以這一定義模糊難辨的名詞,抵擋法官所有的質問。

  然而,「公民」卻是極端晦澀的名詞,三百個人是公民、十萬人是公民?還是投票時的選民整體是公民?若反對「服貿」的是公民,那麼,贊成與歡迎「服貿」的是誰?只是一個一個甘為奴隸的賤民嗎?一個公共政策的正反雙方,何以一邊是公民,另一邊卻成了奴隸?難道不是兩方合體之后的這個全體,才是公民?

  而什麼又是「不服從」?19世紀一個人「抗稅」的梭羅若是不服從,成百上千人「占領立法院」也是嗎?如果占領了立法院依然只是「不服從」,那攻陷巴士底獄為什麼叫做「大革命」?台北地院的判決宣告,「公民不服從」高於法律,在台北的博愛特區里,法律毫無用處,在此一特區內,「政治正確」是真正的憲法,只要政治正確,只要「公民」不高興,政府機關可以隨時打烊,議場可以成為嬉鬧的夜集,或和衣同眠的歡場。

  其實,司法早已自我審查,只要是碰到「公民」、「民粹」的敏感詞,法律即自動失效,當司法都已自我閹割,民主其實已經往獨裁的方向异化,這個時候,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亦不過是一出可有可無的鬧劇。

  太陽花重要事件回顧

  2014.3.18,反服貿團體在立法院外舉辦晚會,晚間9時突破警力冲入立法院占據議場。

  2014.3.23,馬英九開記者會重申「不退服貿」,反服貿群眾和學生攻入行政院。

  2014.3.24,警方在凌晨展開數波強制驅離行動,過程中發生多次肢體冲突,多人挂彩,在清晨五六時清空行政院周邊道路。

  2014.3.30,反服貿學生號召群眾到凱達格蘭大道游行,警方預估人數最多時約11.6萬多人。

  2014.4.6,王金平邀朝野立委一起進入議場探視學生,承諾兩岸監督條例完成立法前不審服貿。

  2014.4.7,學生團體表示,4月10日晚間6時退出立法院議場。

  2014.12.10,太陽花女王劉喬安被爆援交,該案最后以劉承認中介賣淫告終。

  2014.12.24,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自爆高中曾兩度性騷擾女性,其后被接連爆出性騷擾醜聞,無奈宣布退出立委選舉。

  2015.2.10,台北地檢署偵結反服貿抗爭衍生案,3.18占領立法院部分,起訴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在3.23攻占行政院部分,起訴學生魏揚等93人;4.11路過中正一部分,起訴學生洪崇晏等4人,總計起訴118人。

  2016.5.23,行政院長林全上任后批出第二份公文裁示,對126名被告撤回告訴乃論刑事告訴。

  2017.3.31,「3.18太陽花學運案」一審宣判無罪。

  鏈接 | 政大生蛋洗官判拘20天

  台灣政治大學一名女學生在一場抗議活動中,於教育部官員頭上捏碎鸡蛋。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審結,涉案學生高若想侮辱公務員,判拘役20天。教育部回應,希望學生表達意見時理性溝通。

  罪嫌辯稱不針對個人

  政大學生去年7月前往教育部前抗議研究助理免納健康保險的政策,訴求「學習型助理」已成各大學規避人事成本的代名詞,若學生選擇有勞健保的「勞户型助理」,每學期薪水則少6000至8000元新台幣,呼吁廢除「學習型助理」。在抗議過程中,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專門委員王淑娟出面接受民眾陳情。

  高若想為表示抗議,在王淑娟頭上捏碎鸡蛋,王的頭发被蛋汁淋濕。台北地檢署依侮辱公務員罪嫌起訴高若想,台北地方法院判高若想拘役20天,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高若想開庭時主張無罪,表示在王淑娟頭上捏爆鸡蛋是她個人的決定,雖有不禮貌,但出發點是抗議教育部的政策,并非針對王淑娟,沒有侮辱公務員的犯意。

  法官解釋她所犯的客觀行為確實構成侮辱,雖然是對政策抗議,但事實是針對個人。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丁表示,經由此次事件,希望高若想能學到一些經驗,大家表達意見時,可以透過理性公開的程序互相溝通,不一定要動用其他行為或行動。

[责任编辑:肖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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