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南近影。(紫荊供圖)
文| 原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 周 南
香港回歸祖國二十周年,是件值得全體炎黃子孫熱烈慶祝的大事,是中國近代史、也是世界史上的一件大事。它是邁向祖國全面統一的重要步驟,又是用“一國兩制”的新思維以和平方式圓滿解決領土問題的一個范例。
二十年來,香港特區在中央大力支持下,逐步實施了“一國兩制”的方針和以之為核心內容的香港基本法。香港特區歷經風雨,有效地抗拒了來自各方面的干擾和挑戰,實現了持續繁榮穩定,這一切都向世人昭示了“一國兩制”的方針是完全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的,它不但是行得通的,而且已取得了舉世公認的成就。昔日在西方喧囂一時的種種“悲觀論者”和“唱衰論者”,現已銷聲匿跡。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組成部分的“一國兩制”理論在香港的成功實踐,說明它是富有生命力的,它還將在實現祖國全面統一的事業中繼續發揮作用。它也為以新的思維采取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樹立了榜樣,應該說“一國兩制”在香港的成功實踐,還具有重大的國際意義和歷史意義。
1984年,周南向鄧小平請示有關中英解決香港問題談判事項。
現在大家都贊成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不走樣,不變形”。為達此目的,首先要全面準確地理解“一國兩制”方針的內涵,“不忘初心”,不忘中央在謀劃“一國兩制”方針時明確指出的各項基本原則,即:“一國兩制”是中央在“一國”的大前提下允許在一些小塊地區繼續實行資本主義制度;“港人治港”必須是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港,而不能相反;“高度自治”是中央擁有對香港全面管治權的情況下,按基本法的規定賦予特區的自治權力。為此,必須糾正那種只講“兩制”不講“一國”的偏差,必須正確處理堅持“一國”原則和保持“兩制”差異的關系,正確處理維護中央的管治權力和保證特區高度自治的關系。
早在1982年初,在中央一次高層會議上就決定了解決香港問題的兩點方針,即:(一)必須在1997年全部收回香港地區和在不損害國家主權的前提下,保留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不變。(二)要根據會出亂子的這種可能來安排一切。一個是強調國家主權不容損害,“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另一個是充分估計出亂子的可能并做好應對。這兩點論是“不忘初心”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貫徹于香港回歸前后的全過程的。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與周南合影。(朱興柱 攝)
毋庸諱言,香港社會在向前不斷發展的過程中,也存在某些負面的消極的因素。考慮到香港遭受一個半世紀的外國殖民管治,存在這些因素是不足為奇的,問題是要充分認識和面對這一現實,并采取適當的應對方針。在中英聯合聲明簽字的同時,小平同志就指出:“應該想到,總會有些人不打算徹底實行這份協議的。”他一再提醒大家:“動亂的因素,搗亂的因素,不安定的因素存在于香港內部,也存在于某些國際勢力”,“切不要以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就萬事大吉了,沒有這種自我安慰的根據”,“要知道,要搞動亂是很容易的,如果出現動亂,如果要把香港變成顛覆大陸社會主義的基地,中央就要干預,不干預就會越搞越大”。基本法中關于保留中央對特區行使管治權的有關內容和第二十三條反顛覆條款,就是在他的關懷下制定的。談判過程中,他堅持回歸后中央必須在香港駐軍,除了顯示國家主權之外,還由于這對可能出現的動亂起到遏制作用。他堅持要在過渡時期中派駐聯合聯絡機構進駐香港,也是出自同樣的考慮。近來許多香港愛國人士認為,在香港陸續出現所謂“占中”和“港獨”的鬧劇以后,更突顯了早日以適當方式實現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必要性。他們還提出有必要落實中央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有必要促進香港行政主導原則的真正全面貫徹落實,要排除來自不同方面對行政當局依法施政的干擾,要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配套的制度和機制,要加強愛國主義的宣傳教育,尤其要認真落實青少年接受國史和國情教育的權利,等等。這些主張都是全面準確貫徹基本法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在港建立和諧社會的必要條件,是值得認真考慮的。不久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針對少數人搞所謂“港獨”的鬧劇,采取果斷措施,及時行使了基本法所賦予的權力,“主動釋法”,從而有效地遏制了少數人挑戰國家主權的非法行為,對于維護香港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也為全面準確貫徹基本法提供了一個良好的例證。
瞻望未來,香港發展的前景是十分良好的。中國的和平崛起,已是不可阻擋的現實。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肯定將在本世紀中實現。中國的發展是世界的機遇,首先是香港的機遇。香港特區只要能抓住機遇,發揮優勢,主動對接國家發展戰略,同時又能夠全面準確地按照基本法辦事,全面準確不走樣地貫徹“一國兩制”方針,香港特區在未來歲月中肯定會發展得更好,并在促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光輝事業中作出更大貢獻。
謹祝香港的明天更加輝煌。
1985年5月27日,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周南(前右)同英國駐華大使伊文思分別代表兩國政府在北京互換《中英關于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批準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