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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標準工時分歧大 先推過渡方案 港府倡先實施合約工時

2017-06-14
来源:香港商报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左)簡介工時政策整體框架建議及措施。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煒強報道:打工仔對訂立標準工時「望穿秋水」,終等到首階段方案。本屆特區政府昨日於任期屆滿前18日,公布工時政策整體框架,建議用立法方式規定僱主要與月入低於11000元的僱員訂立合約,列明工時及加班補水的安排,預計逾60萬打工仔因而受惠;新建議料明年下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最快2020年底或2021年初實施。勞工顧問委員會將充當平臺,讓僱主和僱員代表討論立法建議的內容和實施安排,並在實施兩年後檢討成效及影響,包括是否要立法標準工時。勞工界普遍不支持建議,工聯會批評方案是偷換概念,對行業無約束力,表明不支持有關方案(見另稿)。

  月薪不足1.1萬列明工時OT

  政府宣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接納標準工時委員會提交的報告及建議,作為日後制訂工時政策的整體框架的基礎,以及同意採用適當的配套措施,以推行委員會的建議。

  有關建議包括:以每月工資不超過11000元作為界定工資線,立法規定僱主須與這類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當中須列明工時條款及超時工作補償安排;及在此定義下的僱員,可享有不少於協議工資率的超時工資或相應的補假作償,如果這些基層僱員超時工作,可獲超時工資或相應補假作償,且補償不可少於原本的工資水平。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在記者會上說,在此建議下,預計有逾60萬打工仔因而受惠,僱主每年總薪酬開支將增加5.24億元。

  立法後2年檢討成效

  對於以11000元作界定工資線,蕭偉強解釋,政府需要平衡勞資雙方的利益,這個水平已考慮加強保障僱員權益,顧及商界承受能力,不會過度削弱勞工市場的靈活性及影響經濟的持續發展;政府亦會編訂行業性工時指引。在完成立法之後兩年,會再檢討成效及影響,包括是否要立法標準工時。

  其他建議包括通過勞工處行業性三方小組,制訂11個行業工時指引;引入配套措施,加深各界對工時政策的認識;因應勞顧會要求,為監察建議成效作準備,例如加強巡查執法和教育宣傳。

  蕭偉強指出,上述建議是委員會經過三年多以來,深入討論工時議題而能夠達成的最理想方案。預料明年下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最快2020年底實施。

  日內將交代取消對沖建議

  他又指,建議立法措施可提供一個工時管理框架,提高工時條款的透明度,及訂定適當和公平的超時工作補償安排,以作為有效改善工時政策的起步點。採納委員會的建議將為香港制訂工時政策踏出重要及積極的一步。至於打工仔另一關注議題,取消強積金對沖,蕭偉強表示,政府已承諾任期前會處理,日內將會交代。

  勞工界對標時嚴重走樣感失望

  【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政府昨日公布工時政策整體框架,引起勞工界強烈不滿。勞工界立法會議員潘兆平、陸頌雄、何啟明及勞工顧問委員會僱員代表周小松、王少嫺、陳耀光、鄧家彪、劉玉輝及陳素卿發表聯合聲明,狠批政府全盤拒絕回應勞工界訴求,強推嚴重走樣的工時政策,讓勞工界感到失望和遺憾。

  他們在聯合聲明中表示,標準工時立法是過去數年本港社會的重大民生焦點,勞工界一直期望政府和行政長官梁振英能迎難而上,兌現政綱,最終卻事與願違。他們表示,標準工時委員會(標時委員會)所作的工時建議報告,與立法落實標準工時的目標大相逕庭。

  他們早前公布《勞工界標準工時立法諮詢報告》(《勞工界報告》),指勞工界廣泛認為合約工時不能取代標準工時,即使政府提出為基層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工時安排及超時工作補償,但其建議沒有訂立工時標準、沒有訂立超時工作補償標準、擬議的行業指引亦沒有約束力,形同虛設,僱員將繼續面對不對等的勞資關係,繼續承受長工時。

  鍾國斌:相信商界可負擔

  對於政府照單全收標時委員會的報告,同意優先推出合約工時立法,他們表示極度遺憾,並引述《勞工界報告》指勞工界同意標時立法可透過分階段形式落實,但批評政府拒絕正面回應勞工界訴求,呼籲現任和下任行政長官快落實標時立法。

  已退出標準工時委員會的公務員團體勞方委員梁籌庭認為,政府的建議方案不能接受,因為社會上大部分僱員都在11000元以上,得到保障的僱員極少,又批評政府於建議報告中,並無提及標準工時的問題。

  標準工時委員會資方委員郭振華說,歡迎政府先推行合約工時政策,指不能一刀切以標準工時處理不同行業及工種,合約工時就是其中一個解決方法;自由黨鍾國斌指,政府的建議可以接受,又認為以11000元作為界線,是合適的起步點,相信商界可以負擔。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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