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6

立法規管私營醫療機構呼聲高

2017-06-15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煒強報道:有見私人醫療機構的使用率愈來愈高,政府建議立法為私營醫療機構引入新規管制度,以保障病人安全和消費者權益,并促進本地醫療系統持續發展。四類獲規管的私營醫療機構,分別是醫院、日間醫療中心、診所和衛生服務機構。草案訂明對持牌人和醫務行政總監的要求,以及他們的權限和責任;機構須實施收費透明度措施的要求;及設立獨立的私營醫療機構投訴委員會,處理有關投訴。

  政府建議制訂一項以處所為本的新法例《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以取代現行的《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註冊條例》。

  《條例草案》包括,規管四類私營醫療機構,分別是醫院、日間醫療中心、診所和衛生服務機構;如某診所由不多於五名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營辦,而這些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均負責診所的管理并於此執業,則可獲得豁免。

  將要求收費增透明度

  私營醫療機構的持牌人須為該機構的運作負上全部責任,并委任一名醫務行政總監。醫務行政總監負責掌管私營醫療機構的日常管理。

  訂明持牌私營醫療機構須實施收費透明度措施的要求;訂立兩層的投訴管理制度,設立獨立的私營醫療機構投訴委員會,以處理在新制度下對受規管的私營醫療機構所作出的投訴;訂明規管措施和罪行,以處理違反法例及發牌規定的行為。政府稱,新規管制度將分階段落實,首先規管屬風險較高類型的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草案》星期五刊憲,下星期三提交立法會審議。

[责任编辑:蒋璐]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