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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发财莫办私立学校

2017-09-06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杨于泽

  民办教育发达是一个社会活力的体现,中国同样需要民办教育。但想靠举办民办学校完成原始积累,有这种想法的人最好莫入此门。

  我国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近日正式实施了,这次修订带来的一个主要新原则,是对民办教育实施盈利性与非盈利性分类,而且禁设义务教育阶段的营利性民办学校。这就彻底断掉了一些人靠举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发财的路子。

  从某种意义上说,新《民办教育促进法》立意要端正人们的办学目的、态度与思路。老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立法于15年前,当时中国的义务教育尚属供不应求,社会各界呼吁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而且要求国家允许办学者赚钱。近几年修法的呼声很高,其中一个坚持就是允许办学者获得回报。但修订的结果,是实行盈利性与非盈利性分类,非盈利性学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允许分配结余利润。

  可以说这是一条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原则。世界各国都有各级私立学校,但从欧美日的情况看,私立学校以盈利为目的的其实是非主流的,真正处于主流地位的是非盈利性私立学校。一些赫赫有名的私立学校,从哈佛、早稻田到伊顿公学,都不以盈利为目的。凡是以赚钱为目的的,往往是不太知名的。那些以盈利为目的的大学,有时候干脆就被称为“野鸡大学”。

  在办学上,首先就碰到一个价值观问题,办学者到底是要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人才还是想靠办学赚钱发财,这是一个关系到办学成败的根本性问题。老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立法的时候,很多人的看法是,不赚钱的事没人愿意做。但在欧美日,人们出资办学是出于一种社会责任。那些捐资办学者走的道路是先成功,积累了资财,后办学。盈利性私立学校是后来才出现的,而这类学校和非盈利性私立学校相比,至今仍处于非主流状态。

  教育是一项良心事业,这种内在的价值取向,教育不宜把赚钱当目的。教育的目的是为国家和社会作育人才,培养这些人的优秀品质,使他们将来有能力、具备高尚情操来为社会服务。伊顿公学是英王亨利六世于1440年创办的,它的名气如此大,按照我们有些人的逻辑,应该可以拿这个牌子来赚钱,但事实恰恰相反。有人想引进它到中国来办分校,一起赚中国人的钱,人家也拒绝了。如果以赚钱为目的,育人就会成为一个次要目的,其教育质量是值得怀疑的。

  这不是说部分民办教育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而是说,盈利性民办教育不应当成为主流。要求民办学历教育取得“合理回报”,经过我国10多年的实践,证明这条路不好走。如果学校以盈利为目的,政府就没办法给予财政支持,慈善人士也没法给予捐助。财政给你支持,善款捐给你,最后落进办学者的私人腰包,这种逻辑结果是社会无法接受的。

  民办教育发达是一个社会活力的体现,中国同样需要民办教育。但想靠举办民办学校完成原始积累,有这种想法的人最好莫入此门。经过三四十年高速发展,中国坐拥巨额财富的人多起来,想造福社会的人也多起来,办学应该是属于他们的用武之地。如果不以赚钱为目的,各种社会力量才愿意“众人拾柴火焰高”,高质量的名校也会脱颖而出。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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