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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 國歌法列基本法附件三

2017-11-05
来源:香港商報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昨日表決通過決定在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澳門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中新社

  【香港商報網訊】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昨日下午表決通過決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國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指出,這是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全面管治權的重要體現。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10月31日聽取了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和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的說明。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受委員長會議委託,在會上作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的說明。

  張榮順指出,香港基本法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全國性法律除列於香港基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凡列於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第三款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后,可對列於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任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香港基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

  曾徵詢基本法委員會和港府意見

  張榮順說,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的《國歌法》,屬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香港基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全國性法律。《國歌法》通過并頒布后,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依照法定程序徵詢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均認為,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符合香港基本法的規定,是適當的。張榮順特別指出,近些年香港發生了一些不尊重國歌的事件,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和社會價值底線,引起包括廣大香港居民在內的全國人民的極大憤慨。為有效防止并處理這類行為,按照香港基本法規定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就更加具有迫切性和現實重要性。

  他說,《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之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按照香港基本法和《國歌法》的規定,及時完成本地立法,全面落實《國歌法》的各項規定,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確保《國歌法》得到切實執行。

  體現中央對港實施全面管治權

  據新華社報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舉行分組會議審議兩個決定草案時,與會人員一致認為,將《國歌法》列入兩部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符合兩部基本法的規定,是適當的。同國旗、國徽一樣,國歌是憲法規定的國家象徵和標誌,具有弘揚國家精神、凝聚國家力量的重要作用。將《國歌法》適用於港澳,具有憲法層面意義和必然性,此舉有利於維護國家尊嚴、民族尊嚴,有利於增強港澳同胞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有利於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非常及時且必要。

  在會議完成各項表決事項后,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作了講話。張德江說,依法作出決定將《國歌法》列入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兩個基本法附件三,這是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全面管治權的重要體現。

  是否設追溯期由本地立法時處理

  當日下午,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局長何紹仁在記者會上說,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是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是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制度及機制的重要舉措,是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港澳實施全面管治權的重要體現。

  何紹仁續說,港澳應及時完成,或完善本地立法,確保《國歌法》的各種規定,在港澳特別行政區得到全面貫徹和實施。至於是否需要設追溯期,何紹仁說,要由港澳本地立法時處理。

  新華社:應劃出清晰法治「高壓線」

  新華社昨日發表題為《維護國家尊嚴、增強國家意識的必要之舉——評國歌法列入香港、澳門基本法附件三》的文章強調,香港特區應及時完成相應本地立法,澳門特區應及時完善相應本地立法,全面落實《國歌法》各項規定,確保《國歌法》在特別行政區得到切實執行。一方面,應嚴格遵循《國歌法》規定,明確侮辱國歌的行為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和相應處罰,劃出清晰的法治「高壓線」;同時,要準確對應《國歌法》內容,樹立特別行政區奏唱、播放和使用國歌的規範,并着力加強社會宣導,使港澳各界尤其青少年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內涵、遵守國歌奏唱禮儀,進一步增強國家認同觀和民族歸屬感。

  「侮辱國歌罪」納入中國刑法

  【香港商報網訊】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4日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將侮辱國歌行為寫入其中,規定在公共場合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為了懲治侮辱國歌的犯罪行為,切實維護國歌奏唱、使用的嚴肅性和國家尊嚴,會議決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將該條修改為:

  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損毀、涂畫、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港府將開展國歌法本地立法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莊海源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昨通過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列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特區政府表示,將開展《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在立法過程中,會小心考慮立法會和公眾的意見。

  特區政府指出,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會透過合適的本地立法,以符合香港特區的憲制和法律制度的方式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在香港特區實施。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說,會爭取盡早去做,并根據香港憲制、法律制度及自身情况去制訂法例;在完成草擬草案后,會經行政會議引入立法會,再由條例草案委員會審議。至於會否展開公眾諮詢,張建宗回應,引入立法會審議亦是公開途徑,特區政府會於相關委員會聽意見。他又認為,在實施時間表方面并非由政府控制,而是要視乎立法會何時審批。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示,特區政府打算透過本地立法形式在香港實行《國歌法》,教育局一定會配合本地立法后的法例要求,有需要會出指引給學校,詳情會在本地立法后再作決定。

  各界回應

  國歌法本地立法須從快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莊海源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昨通過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香港各界人士均認為,特區政府應該盡快展開《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并需要推行一些相關的措施,提升市民的認識和國家觀念。

  范太:正常情况無理由設追溯期

  出席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的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在京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沒有為《國歌法》在香港本地立法設立「死線」,但現時立法會經常拉布,反對派如何拉布很難想像,幾時能通過本地立法并非特區政能夠控制得到。她談及,國歌與國旗、國徽的地位相同,代表國家尊嚴,因此本地立法時的刑罰,應與國旗法及國徽法相近。

  她又指,全國人大常委會沒有談及追溯期,正常情况下沒有什麼特別理由要設追溯期。她說,《國歌法》主要成分應在香港本地立法時加入去,如奏唱時要肅立,極大可能反映在本地立法上。

  港區人大代表、行政會議成員葉國謙指出,特區政府應盡快將有關《國歌法》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國歌法》已於10月1日在內地生效,肯定希望香港盡快實施,目前難以預測完成本地立法所需時間。他認為,《國歌法》日后在本港實施,可檢討是否任何場合都播國歌,因為有關法例說明,有重大事件或典禮時才播國歌。他認為有關制訂須納入中小學教育,讓學生了解國歌內容,推動他們對國家的認識,教育局可就此推出指引。

  加強教育提升市民國家觀念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行政會議成員黃國健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容許香港進行本地立法,是對特區政府的尊重,特區政府應該盡快展開本地工作。他談到,除了本地立法工作,當局也應該有相關的規劃向社會宣傳禮儀、加強教育,提升市民的國家觀念,需要長期教育和凝聚社會氛圍。至於是否設立追溯期,他認為根據普通法的原則一般不會有追溯期,所以《國歌法》未必需要設立追溯期,除非有特別情况,例如有人故意拖延和阻礙《國歌法》的立法工作。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界社團聯會理事長陳勇認為,《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刻不容緩,確保香港法治獲得彰顯,尤其是有個別人士蓄意侮辱國歌,故意不尊重自己國家的國歌。他指出,在香港實施《國歌法》合法合情合理。國歌與國旗、國徽一樣,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任何一個國家都有相關法例,要求國民尊重國歌。香港回歸后,現在已經有《國旗法》、《區旗法》,日后落實《國歌法》將更為完善。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黃友嘉認為,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有其必要性,這是國民教育的重要一部分,通過法律清楚列明國歌的重要性,對極少部分不尊重國歌的人士有阻嚇作用,也有助教育青年人認識國家。

  特區政府須盡快履行憲制責任

  民建聯主席李慧攌表示,近期本港有部分社會人士對國歌進行挑釁行為,盡快啟動本地立法將有利市民更清晰了解立法內容,不應拖延。她認為,可以在本地立法的過程中,一併諮詢公眾。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后,特區政府必須盡快履行憲制責任,五個核心因素也要列入本地立法草案中,當局也必須做好公眾教育工作。她說,是否要加上追溯期要視乎香港實際情况,從現在到完成本地立法之間可能出現半年甚至一年的灰色地帶,若期間出現很多如噓國歌的事件,估計特區政府會審時度勢,根據事態的發展或加入有關追溯期的條文。但她相信,當局提交的條例草案不會一開始就設立追溯期,而是看立法會審議條例的進度和完成立法之前的實際環境。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表示,通過香港本地立法實施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時,需要作出變通,特區政府草擬法律條文時需要因應香港的情况,作出適當調整。

[责任编辑:吴梓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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