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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一国之责 享两制之利

2017-11-17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评论员 赵燕玲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来港出席香港特区成立20周年《基本法》研讨会,并作主题演讲。他的演说围绕着香港作为国家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应如何认识自己、找準定位以及履行怎样的使命和责任展开,逻辑严密,一气呵成,说理性和针对性极强,深入浅出,有助各界更清楚、更深刻、更準确地理解《基本法》的内容含义及精神实质,有助更好地认清「一国」与「两制」的关系及其法理源头。

  回归20年的事实证明,「一国两制」既是解决香港歷史问题的最佳方案,也是保持本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基本法》是「一国两制」的法律体现,惟有正确理解了国家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才能确保真正全面準确地落实好「一国两制」。李飞演讲高度概括,形象生动,从三个层面讲解了「一国两制」的要义。一是你从哪里来,即香港特区从何而来?是国家对香港恢復行使主权后,由全国人大决定而来,「一国」是根本和源头,也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国家宪法是基本法的根和源,没有国家宪法,就没有基本法,也没有香港特区,任何情况下,都应该维护「一国」这个根本和原则。

  惟有认清从何而来,香港才能準确地找準自己在国家体制中的地位,知道「我是谁」。香港特区是国家的一部分,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直接管辖,中央对港有全面管治权,而在「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保障下,香港被中央授予了更多的权利,享有高度自治权。弄清香港与中央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方能清楚认识到香港特区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一部分,不能将香港与国家对立。如此,本港也才能明确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责任,知道应做什么,方能更好规划香港的未来。香港享「两制」之利,这是保持自身竞争力和發展的法宝,而「两制」的实施必然依赖於「一国」保障,作为国家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域,香港有责任实现自身的發展繁荣,助力国家發展,更应当履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宪制责任,保证「一国两制」方针在港实施不变形、不走样。

  近年香港社会出现一些搞所谓「本土自决」乃至「港独」的思潮和言行,都是荒谬和违法的,而其要害就是抗拒中央和国家,将「一国」与「两制」对立起来,这其中有政治势力的策动,亦有人是没有透彻理解基本法,没有清楚认识到我们从哪里来,更没有找準香港在国家中的定位以及所拥有的责任和权利。他们所鼓吹的「本土自觉」、「香港独立」就是将「两制」凌驾於「一国」之上,将「高度自治」等同於「全面管治」,将香港与国家对立起来,这不仅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更是破坏国家的主权和安全,同时也会损害本港自身的利益,是绝不能容忍的。

  李飞的演讲是一场及时雨,亦是一针清醒剂,有利香港认清事实,明白法理,明辨是非,明白只有尽「一国」之责,才能享「两制」之利;切不可将「一国」弱化虚化,甚至迷失於有人蛊惑的「港独」祸水之中。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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