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
【香港商報网訊】退休警司朱經緯於佔領行動期間,涉在旺角執勤時以警棍襲擊途人,裁判官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他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立,案件將押後至下周五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朱須還押監房看管。
官:看不到事主有敵意
主任裁判官錢禮裁決時指,庭上曾多次播放案發片段,就被告朱經緯利用警棍襲擊事主鄭仲恆,控辯雙方對此均無爭議。至於朱自辯時稱根據條例合法行使最低武力,以驅趕群眾離開,錢官表示事主當日有依人潮方向前進及按照警方指示離開,期間亦看不到他有敵意行為,而且他當時手無寸鐵,故不認為朱有需要揮動警棍,以迫使事主遵從指令。
錢官續指,事主只是經過朱的身邊,因此朱並不需要為自己或同袍自衛。另外,當時事主曾擰頭向警方說話,事主作供時亦解釋當時為向警方澄清他是途人,其行為不可視作惡意,故朱的辯解並不合理,最終裁定他罪成。
保釋被拒 須還柙度聖誕
辯方彭彼得大律師求情時表示朱服務警隊超過35年,而案發時現場不斷出現變化,所以朱當時真誠相信有需要執法,案件中只是犯上「技術性錯誤」,錯誤判斷案發當刻需要用上武力。辯方其後亦於庭上為朱申請保釋,好讓他可與家人共度聖誕,惟錢官指朱於執勤時犯案,案件嚴重,最終拒絕有關申請,並把案件押後至月尾判刑。
警司協會發聲明 對朱經緯案結果感失望
警司協會就退休警司朱經緯案的判決發表聲明,指尊重法庭裁決,但對結果感到失望,包括拒絕讓朱保釋,又表明支持朱循法律途徑繼續申訴。
聲明指,朱經緯在服務警隊期間熱愛工作,深得同僚愛戴,又表示協會一直關注今次案件,亦一直與朱保持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