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特區政府昨日公布,落實《施政報告》利得稅兩級制的法案將於明日(29日)刊憲,明年1月10日提交立法會首讀。
根據建議,法團首200萬港元的利得稅稅率將降至8.25%,其后的利潤按16.5%徵稅。至於合夥和獨資經營的非法團業務,兩級利得稅稅率則為7.5%和15%。納稅法團或非法團業務每年分別最多可節省16.5萬港元和15萬港元稅款。
利得稅兩級制惠及有應評稅利潤的所有合資格企業。為確保受惠企業以中小企為主,政府建議加入條文,限制有關連企業只可提名一間企業受惠。
另外,政府亦修訂稅務條例,納入轉讓定價原則,以及實施打擊「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方案的最低標準。法案亦將於明日刊憲,明年1月10日提交立法會。
「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方案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提出,旨在打擊跨國企業利用稅務規則差异和錯配,將利潤轉移至很少或沒有經濟活動的低稅或無稅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