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已停業的健身中心California Fitness的兩名前健身教練,於2012年以假私人教練協議書騙取女會員5萬港元,又向公司訛稱該份協議書是與另一男會員簽訂的,藉此騙取6000元佣金。其中一名前健身教練、33歲的潘偉峰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昨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即時監禁兩個月。
被告上司串騙早前判監5月
暫委裁判官梁雅忻判刑時重申,被告違反誠信令公司蒙受金錢損失,看不到判處緩刑的理由;但考慮被告為控方提供有用證供,態度合作,遂以5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按辯方求情理由扣減刑期後,判被告兩項控罪分別即時監禁2個月及個半月,同期執行。
案情指,潘與其上司、33歲的蕭潤基於2012年9月29日至10月31日,向一名女會員訛稱需繳付5萬元以聘請蕭為私人教練。兩人又向California Fitness的母公司J.V. Fitness Limited提交以一名男會員名義簽訂的假私人教練協議書以騙取6000元佣金。同案的蕭早前被裁定兩項欺詐罪和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成立,被判即時監禁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