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批准東北案13人提覆核刑期上訴
【香港商报网讯】反對新界東北撥款案,13名被告早前在終審法院獲准保釋等候上訴,終審法院批出上訴許可申請,排期在9月7日審理。
土地正義聯盟召集人何潔泓、香港眾志林朗彥等上訴人出庭應訊,幾十人在法院外聲援。
辯方律師在庭上表示,即使一個和平的示威有使用一定的暴力,法庭仍需考慮示威者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法庭應考慮判處的刑罰是否與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不合乎比例。
但首席法官馬道立指,香港社會並不接受暴力,如果案件涉及暴力原素,法庭便要由這個層面考量。
辯方律師認為,處理此案時應考慮被告在事發時的年齡,否則如果法庭在數年後進行審訊,而被告已經是21歲或以上,會對被告不公。
控方則指,即使審訊在數年後才進行,法官審訊時亦會考慮被告在事發時的年齡。
據了解,由於終院犯人欄不能容納全部上訴人,所以案件安排於高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