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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對外資支付機構開閘 專家:市場迎來「鯰魚」

2018-03-22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网訊】中國人民銀行昨日發布公告,明確放開外商投資支付機構准入限制,制定外商投資支付機構准入和監管政策。并表示,此舉是為推動形成支付服務市場全面開放新格局。對此,受訪專家認為,中國放開外商投資支付機構准入限制,是順應金融市場對外開放這個大背景,不僅顯示中國政府歡迎外商進來分享金融改革開放的成果,也將有利於營造中國支付產業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提升支付機構的服務水平。香港商報記者 朱輝豪

  加快金融改革開放

  《公告》提到,近年來,改革開放一直是中國支付服務市場發展的主基調。通過業務及技術革新順應消費轉型升級趨勢,非銀行支付機構滿足了社會公眾多樣化的支付需求,在小額零售支付服務領域發揮了重要補充作用。內地一些大型支付機構已經「走出去」面向全球用戶提供支付服務。與此同時,隨著中國對外開放程度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外資機構表示希望進入中國支付服務市場。

  數據顯示,自2010年建立支付業務許可制度以來,中國支付服務市場快速發展。2013年至2017年,支付機構處理的業務量從371億筆增長到3193億筆,年复合增長率達到71%。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涂永紅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放開外商投資支付機構准入限制,是順應金融市場對外開放這個大背景,未來金融領域將會更加開放。她指出,以前外商可以進入銀行、保險、證券公司等傳統機構,目前隨著金融業一些新興業態的興起,比如第三方支付,外商投資機構也會逐步進來。「在中國,基於互聯網的迅速發展,移動支付已經成為年輕人主要的支付方式,第三方支付在整個清算支付系統發揮著比較重要的作用。這個市場本身前景很大,放開外商投資支付機構進來,顯示中國政府歡迎外商進來分享金融改革開放的成果,給他們更大的商機,在新興金融業態里發展和占有一定的份額。」

  取長補短 共同提升服務水平

  人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告》遵循鼓勵公平競爭、促進市場開放、防範業務風險、保障信信息安全的原則,在商業存在、業務系統、信信息保護等方面對外商投資支付機構提出要求,給予其全面國民待遇,進一步完善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管制度。該負責人提到,放開外商投資支付機構准入限制,通過對內資、外資同等對待的方式,實現統一的准入標准和監管要求,有助於培育創新驅動的競爭新優勢,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有利於營造支付產業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提升支付機構的服務水平;有利於加快中國支付服務市場的改革開放和創新轉型,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

  「外商投資支付機構進來以后,可以和內地的支付機構加強聯繫,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實現在海淘、電子商務等方面合作更緊密、更有效率。」涂永紅說,外國一些支付機構在風險控制、個人信信息、隱私保護等方面可能比國內做得好,可以促使國內第三方支付在這些方面有所改進。同時,國內第三方支付機構,如阿里巴巴,京東等,本身有很大的市場份額,而且在相當多的領域也有核心技術和優勢,也可以被國外機構借鑒和學習,共同促使這個領域的發展。

  本土支付機構或承壓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在內地市場深耕的中企,在第三方支付領域發展迅速,對於外資支付機構進入將帶來的影響,涂永紅表示,在第三方支付領域,中國原來有好幾百家機構,但真正做得好、有影響力,且得到市場認可的,大概也就是前十幾家。在這個情况下,外商投資支付機構進來,面對的競爭會比較激烈。她指出,如果外商支付機構沒有一些准確的市場定位和細分的用戶,或者沒有特定的跟國外聯繫緊密的市場,要進來爭奪國內市場,會面臨很大挑戰。不過,整體而言,中國的支付市場非常大,加上中國和「一帶一路」國家以及其他很多國家的投資和貿易往來規模會越來越大,市場前景很廣闊,外國機構進來,肯定也會收獲不少。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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