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日前在立法會被指搶奪一名政府人員的手機。(資料圖片)
【香港商报网讯】記者馮煒強報道: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昨日於立法會,取去一名政府職員的手機。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表示,高度關注事件,指行為粗暴,不能接受,並嚴厲譴責。他將會去信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要求嚴肅跟進事件,確保政府人員在立法會履行職務時,受充分保障,而且不受干擾。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對於保安局一名女同事因在立法會大樓執行工作時遇到野蠻行為,感到非常不滿,亦不會接受。他指出,有關同事已報案,會交由警方公平公正按一貫程序調查,保安局不會參與,以確保公平公正處理事件。
李家超說,香港是法治地方,發生如此野蠻的行為,令同事擔心及驚慌,他不會容忍。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稱被搶手機的職員已報警。(歐嘉樂攝)
對於許智峯被指在立法會奪取政府人員手機,張建宗指不能接受有關粗暴行為,予以嚴厲譴責,亦會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要求行政管理委員會嚴肅跟進事件,確保其他同事日後在立法會執行職務時受到保障。
據報道指,該名政府人員事發時正在點算議員出席會議的情況,張建宗表示,行管會去年就這類型職務向政府了解,並提供了足夠資料給行管會;而對於許昨稱該手機藏有「個人資料」的指控,他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過去亦曾了解過,確定有關做法並不違反任何法律,有關政府人員只是觀察立法會出席人數以便政府作出相應部署。他指有關同事已就事件報案。
張建宗(右)批評許智峯行為粗暴,不能接受。记者 冯炜强 攝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對於有同事遭遇「野蠻行為」感到不滿,直言無法接受,亦不會容忍;他表示就事件向政務司司長匯報,認為所有人在立法會均應該受到保障,免於受到擔心或威脅。他又表示該名工作是匯報議員位置,例如是否伸出立法會大樓,而這些都是公眾資料。
葉劉淑儀批許智峯三宗罪「好多建制派好嬲」
前保安局局長、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兼一地兩檢草案委員會主席葉劉淑儀評論事件,批評許智峯三大不當,包括「搶嘢」、「意圖搞流會」,以及「惡人先告狀」,「自己唔啱仲話人違反私隱條例」。葉劉又說,許多建制派議員都對事件感到憤怒,認為事件涉及刑事成份,相信許智峯無法靠特權條例脫罪。
葉劉表示,保安局完成調查後,一定會發聲明譴責。(資料圖片)
許智峯「搶手機」事件發生在立法會一地兩檢草案委員會昨早會議臨近尾聲期間,身為委員會主席的葉劉淑儀表示,會議結束後她即與民建聯張國鈞趕往開行政會議,故不清楚具體事發經過,不過她認為,不管如何,許智峯若有搶走官員手機,事件嚴重,不能不了了之。她說:「立法會好多建制派同事都好嬲……第一,佢(許智峯)涉嫌搶人嘢;第二,想搞流會;第三,惡人先告狀,自已唔啱仲話人違反私隱條例,官員有建制派議員電話,係建制派議員畀官員,咁算係違反私隱咩?」
葉劉批評,許智峯的行為「幼稚」,不符合議員身份:「好明顯佢想我哋流會,可能係不滿我加時喇,佢哋不嬲都想製造流會?喇,見到官員想call啲議員返嚟,於是搶人手機,相信原因係咁。……就算宜家還返(手機)畀人,已經搶咗喇,有冇刑事成份呢?要交畀保安局調查,或者有刑事成份都未定?。」她又指,相信建制派今日會開會討論,至於發聯合譴責聲明,則需須等保安局調查結果出來後才決定。
曾任保安局長的葉劉又指,《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只保障議員執行公務,包括在議事堂上發言不被追究及阻止,但許智峯今次行為,與執行公務無關,且發生在議事堂外,相信不獲有關條例保障,「特權法都保唔到佢」。
梁美芬指許智峯搶政府職員的手機已構成恐嚇,觀看其手機資料亦涉侵犯他人私隱。(羅家晴攝)
經民聯梁美芬表示,雖然立法會議員的行為受到《權力及特權條例》保護,惟並非絕對,因許智峯搶走手機已經違反法律。她又指,於傳媒報導和相關人士資料顯示,許智峯搶手機的行為屬故意,強調此舉非常嚴重,又指該名政府行政職員是無辜,只是執行其職責,許搶手機已構成恐嚇,更觀看其手機資料,涉侵犯他人私隱。
對於會否就事件報警或成立調查委員會,她稱要視乎許會否就事件作誠懇道歉,以及其道歉會否得到被搶人士、立法會議員和市民大眾的接受,她認為各種可能性都會發生,強調要視乎他處理事件的態度,又稱行管會亦應作進一步討論。
許智峯就事件致歉 但沒有鞠躬
許智峯就搶手機事件向相關職員致歉。记者 冯炜强 摄
民主黨議員許智峯就強搶保安局職員政府手機,向有關人士致歉。他承認做法不對,向有關人士摯誠致歉,但過程中他並沒有鞠躬。
問到會否辭職,他稱,所有之後的跟進,看下警方、黨內、立法會機制如何處理,自己會全面配合。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則表示,絕不認同許智峯取走手機,認為他要向中委會全面交代。民主黨會秉公辦理,通過內部機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