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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涉庭內拍照5萬元保釋下月再訊

2018-05-26
来源:香港商報网

 

  【香港商報网訊】涉嫌在法庭聆訊期間拍照的女子唐琳玲,昨午再接受審訊,陳慶偉法官批准她繼續保釋,將案押后至6月15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唐獲准以5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開香港。唐聲稱自己手上無太多現金,法官批准她於散庭后72小時內繳付保釋金。唐琳玲一度在庭上自白,表示自己在澳洲長大,她很喜歡香港,因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她一有工作機會即來港定居。

  在批准繼續保釋后,陳官問她是否香港居民(resi-dent),她回應說:「不,我不是香港市民(citi-zen)。」陳官澄清是問唐是否「居民」,她稱是。

  法官要求唐交出其香港身份證予法庭抄寫資料,并問她是否持有其他證件。她以英語表示持有「Hong Kong ID」,再以普通話說,自己有「港澳通行證」。

  上午開庭時,法官陳慶偉指,收到律政司的兩項建議,指如唐琳玲承認藐視法庭,便可直接處理,否則將轉交律政司及警方跟進。

  唐琳玲早上與大律師艾勤賢一同到庭,但艾勤賢指,自己并非代表唐琳玲,事前亦無取得任何指示,只是唐琳玲兩日前在法院內向自己求助,要求為她義務提供意見;并透露曾勸唐承認藐視法庭罪。

[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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