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消息,据香港信报援引匿名市场人士报道称,即将在港上市的内地智能手机制造商小米,日前已向中证监递交中国预托证券(CDR)的上市申请,据市场消息指出,小米早前传出两个上市方案均已有时间表。
若小米于7月9日及10日分别在内地及香港上市,其公开招股将于6月25日至28日进行,并于28日定价;如以较迟方案分别在7月16日及17日于两地挂牌,公开招股料推迟在6月29日至7月5日期间进行,并于7月5日定价。
早前有传小米在港发售及CDR的集资额占比分别为70%及30%,昨日彭博却报道另一版本,指小米CDR的集资额由早前传出的30亿美元‘加码’至50亿美元(约390亿港元),与本港集资额同为50亿美元(约390亿港元)。
前期投资者对赌限时IPO
此外,小米CDR招股文件披露多项发行条件,指出CDR与小米在港上市的B类普通股享有相同权利,投票权为1股1票,小米实际控制人承诺,在上市3年内不可主动放弃公司的实制控制人地位。不过,若配股及供股等增发股份令CDR权益遭摊薄时,则存托人仅可根据CDR持有人行使相关股东会表决权。
据小米CDR招股文件显示,小米与上市前多轮融资的优先股股东之间有一项赎回协议,小米须在指定时限完成合格上市,即在2019年12月23日前,于港交所(00388)、美国纽交所或纳斯特完成上市并交易,而且上市市值不低于特订金额,否则除F轮优先股股东以外,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小米以投资成本加年利率8%的价值或当时的公允价值(以较高者为准),赎回上市前股东所持优先股。
此外,小米的A轮至F轮投资者中,有不少曾经参与多轮投资,例如几乎每轮都有投资的晨兴资本、IDG资本、俄罗斯DST集团以及启明创投等,另外其他主要上市前投资者如GIC、顺为资本及All-Stars等,亦涉及A至E轮的融资,因此一旦小米未能如期上市的话,大部分上市前投资者均可行使赎回的权利。
雷军获百亿人币股权激励
另外,上述文件亦透露公司最新发展,4月份董事会曾向董事长雷军发行约6400万股公司股份作‘高管股权激励’,支付费用高达98.3亿元(人民币。下同),约122.3亿港元。
企业在上市之前先向股东派发股息其实并不罕见,但小米仅向雷军一人作‘股权激励’的做法,则较为少见。
小米也在文件披露首季业绩,截至3月底,第一季录得70.27亿元亏损,去年则录得约438.89亿元亏损。
小米解释称,由于公司优先股公允价值因估值上升,分别于首季及去年录得100.71亿元及540.72亿元优先股公允值损失。若果不计及相关的变动,小米首季经调整经营利润为16.99亿元,去年则为53.6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