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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发布央企审计报告 能源企业成“重灾区”

2018-06-26
来源:证券日报

  6月20日,国家审计署发布了35户中央企业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其中,个别企业的违规情况比较严重。6月22日,东方电气发布公告称,国家审计署于2017年对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据公告称,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东方电气集团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东方电气情节较严重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电气集团成立于1958年,主要从事大型发电成套设备制造、电站工程承包、环保节能设备制造及贸易等。国家审计署此番重点审计了东方电气集团总部及所属东方电气、东方电气集团国际合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合公司)等3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延伸和追溯。

  据东方电气集团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其2016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53家,参股公司14家;资产总额1043.5亿元,负债总额753.03亿元,所有者权益290.47亿元,资产负债率72.2%。2016年度,东方电气集团营业总收入370.37亿元,利润总额亏损20.98亿元,净资产收益率-6.8%,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90.6%。

  审计发现,东方电气集团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具体问题包括,东方电气集团所属东方风电未按规定确认风电机组收入成本,由此多计利润2551万元;所属东方电机未按规定转增国有资本2494万元;所属东方汽轮机未将归属于当期的材料成本差异进行分摊,多计成本2338.8万元;所属国合公司、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分公司)违规对非货币性项目计算汇兑损益,少计财务费用630.26万元。

  而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锅炉)未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及时结转为固定资产,少计折旧481.44万元。

  东方电气集团旗下上市公司东方电气被审计出存在一些问题。根据东方电气2016年年报,东方风电、东方电机、东方汽轮机均为其全资子公司,东方锅炉由东方电气持股99.67%。

  在经营管理方面,审计署公告披露,东方电气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存在11项问题,涉及总金额高达65亿元。

  其中,2006年至2016年,东方电气集团总部及所属两家企业因未有效防范市场和投资管理等风险,3个项目投资形成亏损,至2017年底已计提减值准备31.6亿元;2003年至2016年,东方电气集团总部及所属两家企业违反内部决策程序购买固定资产等,涉及金额23.98亿元;2008年至2016年,所属工程分公司10起诉讼事项未按规定报备,涉及金额4.11亿元。

  涉及金额过亿元的问题还有:所属东方电气以前年度承揽的4个供货项目,因合同风险管控不到位等相关存货及应收款项面临损失,至审计时已计提减值准备2.91亿元;至2016年底,所属峨眉半导体材料研究所、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因采购计划不合理、项目停滞等造成物资积压及资金闲置,涉及资金1.39亿元;2011年,所属东方电气集团东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尽职调查对外销售产品,之后因客户无支付能力,3039万元货款未能收回,在2014年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010年4月份,东方电气集团在年度投资计划外,还使用2084.07万元购买27套商品房及车位,至审计时长期闲置。2013年至2016年,该集团所属东方日立(成都)电控设备有限公司,违规向未提供相关服务的外部企业支付代理费818.98万元。

  除此之外,东方电气集团并未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其中,2012年至2013年,其所属东方电机、东方锅炉超标准购车7辆,涉及金额381万元;2015年至2016年,所属东方锅炉等9家企业消费高档烟酒118.43万元。

  多家能源企业存问题

  对于此次审计署提出的提问,东方电气表示,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国家审计署揭示问题整改推进专题会议,公司主要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亲自部署,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确定具体整改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努力实现“整改全覆盖、问题零容忍”。

  东方电气把此次审计整改作为提升企业管理的重要契机,通过举一反三,强化制度建设,新建、修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除东方电气外,在《2018年第37号公告: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中2009年,中国西电集团将一个已基本完工项目作为新建项目,申请并获取建设资金7305万元。2010年7月,中国西电集团批准所属单位收购外部企业股权。由于收购时风险考虑不充分、收购后运营管理不到位等,至2016年底被收购企业累计亏损1.82亿元。

  另外,国家审计署官网6月20日公布的《2018年第4号公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显示,2014年,中国华电未经报备同意下属单位购买股票,至2017年6月15日形成浮亏5465.68万元。此外,2015年至2016年,中国华电所属一家企业列支超集团内部标准的业务招待餐费8755.5万元,其中2016年4559.53万元。

  同时,国家审计署公布的《2018年第5号公告: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显示,2014年至2016年,神华集团所属16个煤矿在证照不齐的情况下,累计开采原煤1.56亿吨。同期,神华集团所属36个煤矿超核定生产能力开采原煤1.03亿吨。(记者 杨萌)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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