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子文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接受警方建議,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香港民族黨」公然以推動香港「獨立建國」為綱領,揚言要廢除「未經港人授權」的基本法,是一個非法的「港獨」組織,特區政府依法禁止其運作,不但是依法辦事,也是維護國家主權,維護香港社會繁榮穩定的必要之舉。
然而,一些反對派人士卻指政府取締「港獨」組織是打遏結社自由,違反基本法。這種說法完全是一種詭辯。
公然「煽獨」應予取締
基本法保障的是合法的結社自由,而不是非法的結社自由。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或地區,會以結社自由之名容許非法、損害國家主權的組織正常運作,美國不會,英國也不會,唯獨是香港,有一些反對派議員竟然認為非法「港獨」組織以至邪教組織都可以堂而皇之地在香港社會運作,這種荒謬的觀點不過暴露反對派偏頗的政治立場。非法「分裂」組織從來都沒有結社自由,這才是真正的國際標準,反對派不要再為「港獨」辯護,以免丟人現眼。
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在新一屆特區政府就職典禮上發表重要講話指出,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對「港獨」「零容忍、零空間」,是中央和香港社會主流的共識,更是香港社會一條不容觸碰的紅線。
「香港民族黨」是一個主張「香港獨立」的非法政治組織,其綱領公然鼓吹建立「香港共和國」,而且不只於言論,更加有實際「煽獨」行動,包括滲透到各中小學校園宣揚「港獨」,並且吸納會員;公然到大學搞「港獨」講座;在地區上舉辦各種「煽獨」活動等。陳浩天更頻繁與「台獨」、「藏獨」、「疆獨」分子以及英美政客勾結推動「港獨」。早前他與台、疆、「南蒙古」等「獨派」代表共同籌備成立所謂「自由印太聯盟」,為反華勢力遏制中國擔當「馬前卒」。「香港民族黨」的所作所為,正是不斷挑戰國家主權、安全的紅線,挑戰基本法和香港法律的紅線,特區政府如果坐視不理,才是失職。當局現在根據《社團條例》取締其運作,並沒有可質疑之處。
大是大非 不容妥協
基本法保障市民的結社自由,但反對派以此攻擊政府的取締行動,卻是顛倒是非,扭曲基本法的精神。「香港民族黨」因其違法「港獨」綱領,故成立至今未獲註冊為法定社團或公司。「香港民族黨」的召集人陳浩天,亦因為鼓吹「港獨」而無資格參選立法會,在在說明「香港民族黨」不單是一個「港獨」組織,更是一個非法組織,根本不能在社會上運作。試問反對派,基本法會保障非法組織的結社自由嗎?更重要的是,「香港民族黨」的「港獨」綱領,就是要推翻基本法、推翻「一國兩制」,謀求分裂。基本法第一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會保障這樣的組織的結社自由嗎?反對派的說法不但在香港說不通,在世界其他地方也是說不通,這些歪理不過暴露反對派竟為「港獨」勢力背書、居心叵測而已。
依法遏制「港獨」活動,不但關係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更關係到香港的長治久安與繁榮穩定,關係到「一國兩制」的行穩致遠。在大是大非面前,沒有任何灰色地帶及妥協的空間。反對派如果在「港獨」問題上竟然靠向「港獨派」,罔顧基本法和「一國兩制」,這不但置香港利益於不顧,更是與「港獨派」狼狽為奸,必將遭受民意的反撲,最終只會自尋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