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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通过“猎狐行动”将一名潜逃至泰国的走私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国

2018-08-02
来源:香港商报网

猎狐行动抓捕回国要犯照片(摄影:丘永忠)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黄裕勇、通讯员刘燚燊报道:据广州海关7月31日消息,近日,在公安部、外交部等有关部门的协助和努力下,广州海关成功通过“猎狐行动”将一名潜逃至泰国的走私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国。

  2015年9月7日,广州海关缉私局南海缉私分局立案侦办一起走私进口龙眼干案,案值达2.5亿元人民币。经查,该犯罪嫌疑人郭某涉嫌采用伪报贸易性质的方式协助走私团伙通过广西、云南边境利用边民互市贸易渠道走私进口泰国产龙眼干6600吨。

  泰国是当前世界上最大的龙眼及其产品出口国,该国当年收获的龙眼中,超过30%被加工成龙眼干,其中绝大多数出口到中国大陆。在泰国当地许多收购龙眼干的公司当中,有几家公司显得格外特别,特别之处在于它们都是由中国人或华人设立的。

  在中国经济高速腾飞的今天,中国人在境外开设公司并不是新鲜事,但经过海关缉私办案人员的深入调查,终于揭开了这几家开设在泰国的公司的神秘面纱,这些公司设立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走私龙眼干到中国大陆。

  缉私办案人员深入侦查发现,这几家走私分子开设在泰国的公司,为了竞争客户,在与国内客户确定订货数量后,提供发货、国际运输、走私进境到国内运输直至送货上门的“一条龙”服务。

  其中,走私分子走私进境的手法主要包括:“绕关走私”和“低报价格”。“绕关走私”:走私分子将境外公司将国内客户订购的龙眼干用集装箱运到中越边境,通过在广西、云南的走私通关团伙伪报货物原产地、伪报贸易方式、假借边民互市贸易,通过“化整为零”“蚂蚁搬家”方式走私进口,然后再“化零为整”运往广东、福建、浙江、四川、湖南、江苏和江西等地多个干果市场销售。货款通过地下钱庄汇入境外走私分子账号。

  “低报价格”:境外走私分子利用开设公司的便利,制作龙眼干销售合同、发票及原产地证,伪报规格,低报价格,低报幅度在60%-70%。负责走私通关团伙持有上述“真实”的合同、发票向深圳等地的海关申报进口,最终实现偷逃税款的目的。

  2015年12月20日,秘密出发前往广西、福建、四川、浙江、云南以及广东广州、佛山、肇庆的142名海关缉私人员,分为24个行动小组,统一展开代号“929”的查缉抓捕行动。在当地海关缉私部门的协助下,成功打掉了以李某、郭某、邱某为首的3个走私进口龙眼干团伙,抓获走私犯罪嫌疑人21名,主要涉案人员全部到案,现场查扣涉嫌走私的龙眼干约500吨及证据资料一批。

  然而案发后,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郭某逃往泰国藏匿。广州海关将郭某列为重点追逃人员,紧盯其在国外的基本情况及行踪去向等线索,通过海关总署将其列入公安部“猎狐行动”的抓捕目标。今年4月,中国驻泰国大使馆警务联络组根据广州海关缉私部门提供的线索,协调泰国执法部门于4月10日在泰国清迈将郭某抓获,并于7月25日将其遣返押解回国。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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