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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2018-08-08
来源:商务部官网

新闻配图

  【香港商报网讯】8月8日20时,商务部官网发布消息称,中方决定对160亿美元自美进口产品加征25%的关税,并与美方同步实施。同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了此轮加征关税产品清单,并明确自2018年8月23日12时01分起实施。

  当地时间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将从8月23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约16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美方公布的征税清单包括半导体、电子、塑料、化学品和铁路设备等商品。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美方又一次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是十分无理的做法。中方为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和多边贸易体制,不得不做出必要反制。

  在商务部发表声明的同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以下简称公告)。该委员会表示,根据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意见,为最大限度保护国内消费者和企业利益,对征税商品清单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商品范围以最新公告为准。

  公告所附清单显示,此次对美加征25%关税的产品共有333种,涵盖汽车、能源、化工原料等。作为此次征税重点,清单所列的汽车产品超过150种,品类从公路牵引车、各型号货车到客车、小轿车等,几乎覆盖所有自美进口汽车产品。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中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的商品作适当调整后,自2018年8月23日12时01分起实施加征25%的关税。

  根据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意见,为最大限度保护国内消费者和企业利益,对征税商品清单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商品范围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为准。

  其他事项仍按照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执行。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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