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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拒批「一地兩檢」暫緩禁令

2018-08-15
来源:香港商报

法官周家明驳回暂缓禁令申请,意味高鐵可如期於9月通車。

  【香港商報网訊】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梁頌恆等5人,先後就「一地兩檢」條例申請司法覆核,梁與同樣提出司法覆核的長洲居民郭卓堅其後再另外入稟,要求法庭頒令暫緩政府實施「一地兩檢」安排。高院法官周家明昨日頒下書面裁決,駁回兩人的申請,兩人須承擔訟費,意味高鐵可如期於9月通車。法官認為,若法庭「錯誤」頒令,最終又是裁定條例合憲,港鐵公司等持份者和香港社會整體將蒙受龐大損失;相反申請人並無特殊情況要求法庭臨時頒令,故拒絕頒令,可能造成的損害較少。

  法官指若頒令對港損失更大

  政府一方指稱,若高鐵通車延誤,港鐵公司及其他尅巴士和小巴公司將每月損失約3.72億港元的收入,並浪費每月約1.79億港元的開支。香港亦會因此損失就業機會及金融、商業和旅遊機遇,甚至賠上香港作為區域交通樞紐的聲譽和整體國際形象。周官指出:「一地兩檢」條例是否違憲應留待10月尾的聆訊探討,但難以爭辯的是,高鐵延誤通車將會造成非常龐大的經濟損失。

  高鐵兩地兩檢模式不可行

  周官指,若法庭頒令暫緩政府實施「一地兩檢」條例,高鐵必無法在9月通車。梁頌恆引述運輸及房屋局於2008年的言論指,政府可於司法覆核聆訊前實行「兩地兩檢」,但周官指出,高鐵列車從西九龍站開出後的4個站,都無出入境清關檢疫的設施,故「兩地兩檢」明顯已不再是可行的選項。

  另外,梁頌恆在今次暫緩執行的申請中,將立法會主席列為答辯人。梁在庭上承認無打算要求法庭對立法會主席頒令,但強調對方須為條例獲得通過負責。周官卻認為,合適的答辯人應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或香港政府,因局長才是有權擇日實施「一地兩檢」條例的人;相反,立法會主席在條例獲立法會通過後便無任何角色。話雖如此,周官拒絕命令梁頌恆補償立法會主席的訟費。

[责任编辑:鍾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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