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4时30分许,哈尔滨市太阳岛景区北龙汤泉休闲酒店发生火灾,截至当日下午19时,当地政府向社会公布的遇难人数已经上升为19人,另有23人不同程度受伤。
著名的国家5A级风景区里
何时盖出了一家温泉酒店?
建筑的权属归谁所有?
人员密集场所属于重点防火单位,
是否真的引起了相关部门地重点“关照”?
带着这一系列的疑问,
记者在事发后第一时间进行调查。
事发当日上午10时许,《法制日报》记者从火灾现场指挥部了解到,火灾发生后,消防人员先后从火场疏散救援出近百名被困群众,并有序将20多名伤员及时送到医院救治。
据现场目击群众刘女士讲,太阳岛风景区的必经之路是哈尔滨公路大桥,景区路口已经戒严,当时有大量的执法人员和警车聚集于此,她的第一反应是认为警务人员在为26号举行的哈尔滨马拉松比赛布置场地,但她很快也注意到手机朋友圈几乎被“太阳岛风景区内酒店失火16人死亡……”的短新闻刷屏。数十辆私家车和旅游大巴被迫停在公路大桥路旁,无论是游客还是公园员工都被封锁在警戒线以外。
记者调查了解到,失火的北龙汤泉休闲酒店位于太阳岛风景区内太阳岛街18号,哈尔滨市民严先生是这家酒店的常客,他向记者介绍说,酒店室内、室外都有温泉和游泳池,室内有汗蒸和儿童戏水项目,酒店共四层,室内设有餐饮和客房服务,内部结构复杂,像迷宫一样。
“酒店租用的是黑龙江省建设银行培训中心的房子,2015年筹建,大约是16年7月份左右开业,原来叫北龙温泉休闲酒店,后来更名为北龙汤泉。”记者从网上查到了酒店的工商信息,证实了知情人郭先生的说法。
郭先生还告诉记者,早些年前,很多政府、大国企的培训中心或者是休闲会所都设在太阳岛风景区附近,党的十八大之后有所收敛,要么直接关停,要么转租。
但记者在查阅《哈尔滨市太阳岛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时却发现,当中明确规定不得在核心区建设宾馆、度假村。
根据2006年4月6日哈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9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8月1日起施行的《哈尔滨市太阳岛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内不得建设宾馆、度假村、招待所、休养(疗养)机构以及居民住宅。对已建成的不符合本条一、二款规定的建筑物和设施,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或者迁移,并依法给予补偿。
记者查询到,除了北龙汤泉休闲酒店,在核心风景区经营的还有一家2005年8月注册,位于太阳岛西林街13号的黑龙江波斯特酒店有限公司。太阳岛度假村景区内的酒店本身已经违反了《哈尔滨市太阳岛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那么多为人员密集的重点防火单位,是否被执法单位严加监管呢?
记者在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网站查询看到,自2017年12月以来,两个月之内,哈尔滨北龙温泉休闲酒店有限公司在消防监督抽查时,有4次抽查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火灾发生后,警方迅速立案,依法开展侦查工作,目前已经将相关责任人北龙温泉休闲酒店法定代表人张某平刑事拘留。
记者最新了解到,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庆伟对“8·25”松北重大火灾事故作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搜救救治排查善后工作并彻查原因开展全省消防隐患大检查。
最后,记者有三个问题想要追问:
第一,《哈尔滨市太阳岛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规定不得在核心区建设宾馆、度假村,请问这家酒店为何至今还能存在?
第二,在消防监督抽查时,该酒店有4次抽查不合格,为什么还在继续营业?
第三,如此重大火灾事故的责任追究工作将如何进行?是否能够层层追查,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