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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應維護國家安全

2018-10-20
来源:香港商报

  方想

  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會見香港傳媒高層訪京團時,再談到「港獨」問題,他指出,香港有極少數人不講「一國」,只講「兩制」,甚至只講「兩制」中的「一制」,不尊重國家憲法和基本法,不尊重中央依法享有的權力,意圖改變國家的政治體制和社會制度,甚至勾結外部勢力,公然宣揚「港獨」主張,從事分裂國家的活動,其實質就是企圖把香港變成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活動的基地。

  反對派唱衰香港

  張曉明的講話,說明一個嚴峻的事實,即香港身處國際博弈的角力點和最前線,外部勢力一直在港活動滲透,企圖讓香港成為對付中國的一張牌,而「港獨」勢力則主動與之勾連引入,形成裏應外合,令香港成為維護國家安全的一塊突出短板,也是直接影響香港市民安全的重大風險點。香港作為中國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又屬「高危」地區,無論是從法律、道義,還是從保障自身根本利益的現實需要來看,都必須做好維護國家安全、主權及領土完整,履行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包括基本法23條立法,萬萬不能讓香港成為國家安全薄弱一環。

  事實上,香港的一個趨勢,是「港獨」分子更多尋求外部勢力支持,更頻繁跑到海外「唱衰」國家和香港,而外部勢力亦從低調轉向露骨,公開跳到台前,通過不同的管道和手段干預香港內政,甚至公然支持「港獨」勢力,企圖將香港變成反華基地。例如已被依法取締的「香港民族黨」,其召集人陳浩天一直動作不斷,先後去信美國總統特朗普和美國國務院,要求美國制裁香港和中國內地,其行為不僅煽動「港獨」,危害國家主權和安全,更出賣國家和香港利益。而香港外國記者會(FCC)竟然邀請陳浩天發表「港獨」演講,還辯稱FCC的做法是在捍衛「新聞自由」,卻避開「港獨」言行違憲違法的核心問題。事後FCC副主席馬凱的工作簽證得不到續簽,英美政府更干預香港事務,要求特區政府作出所謂「解釋」,香港反對派還趁勢煽風點火,一時群魔亂舞。其他的,還有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美國《時代雜誌》撰文,乞求英國就眾志和劉小麗被取消資格(DQ)追究中央政府責任;青年新政的游蕙禎於美國《紐約時報》撰文,狂言香港須從國家分裂出去並「建國」;「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向美國駐港總領事館遞交「請願信」,要求美國通過所謂「香港人權民主法」等,可謂徹徹底底站在國家和香港的對立面。種種事例都在說明,前有外部勢力明目張膽干預港事之「虎」,後有內部分裂勢力肆無忌憚亂港之「狼」,國家安全在香港沒有得到最基本的保障,香港所遭到的政治和安全風險也越來越為嚴重。

  特區政府應撥亂反正

  一些外部勢力為介入香港事務,最喜歡用的就是「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這類看似冠冕堂皇的主張與口號,聲援「港獨」,卻刻意繞過「港獨」違法危害國家安全的事實,都是另有所圖。西班牙的加泰羅尼亞鬧獨立,為什麼不僅遭到西班牙中央政府強烈禁制,而且引起歐美國家一面倒反對?再想想英美有沒有鼓吹暴力分裂國家的自由?正如張曉明指出,任何自由都不是絕對的,都必須以合法為前提,以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公共安全以及他人的權利與自由為限。不能把超越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界限的違法行為與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混為一談,混淆視聽。任何人都不能有肆意違法的自由。一些西方國家和組織己所不欲,卻施於人,如此雙重標準,分明就是想打「香港牌」制華、遏華,如此包藏禍心,又豈能欺騙世人?

  張曉明指出,無論是從維護國家安全和領土完整的角度,還是從維護香港居民根本利益的角度,以及從維護香港法治的角度來說,對「港獨」等違法活動都必須依法懲治。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林鄭月娥表示,面對香港社會近年出現的複雜情況和新矛盾,特區政府對任何鼓吹「港獨」,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行為絕不容忍。可用來處理若干應禁止行為的香港現行法例不能「備而不用」,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以維護國家安全。目前香港的法例如《社團條例》、《刑事檢控條例》等儘管對「港獨」分子有一定阻嚇力,但卻防備不了外部勢力的介入,特區政府應該拿出承擔,撥亂反正。

[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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