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台北市士林区瑞兴银行遭抢劫,歹徒林修平持刀挟持取款民众,抢走30万(新台币,下同 约合6.4万元人民币 观察者网注)。近日开庭时,辩护人称,林修平“吃药后梦游,以为自己在拍电影”,希望法官能减刑。法庭认为,林修平犯罪后将赃款汇给女友,并用于购买奢侈品,精神状况正常,判决林修平有期徒刑9年6个月,可上诉。
图自台媒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48岁男子林修平2017年9月20日先后偷2辆摩托车用于作案,下午1点12分,持水果刀进入银行,见柜台前1名女子正在取款,持刀架住她的脖子,喝令银行员工将钞票放入袋内。
抢得30万后,林修平乘出租车离开,将27万汇给女友,花12000元购买iPhone 6手机,又到台北101大楼附近去看新上市的iPhone 8。
士林地院开庭后,辩护人称,林修平“患有精神疾病,平时都要服用药物,案发前早上服用大量精神药物,导致精神恍惚,以为自己在拍电影,被捕后仍头晕,连笔录上写什么都不是很清楚”。
法庭认为,林修平抢银行前准备水果刀、头戴安全帽,选择保安员中午用餐时间,犯案后还懂得打车到邮局汇款、购买手机,显然并没有辩护人所说“受到药物影响”或是任何意识不清的情况。
判决指出,林修平偷窃2辆摩托车,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抢劫银行部分,判决有期徒刑8年6个月,总计执行9年6个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