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日本银行签署了中日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维护两国金融稳定,支持双边经济和金融活动发展。协议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34000亿日元,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完)
(注:中日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始自2002年3月,然而日本民主党执政末期中日关系急速恶化,2013年9月协议到期后双方就没有复效。失效前两国货币互换的融通上限约3300亿日元。)
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日本银行签署了中日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维护两国金融稳定,支持双边经济和金融活动发展。协议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34000亿日元,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完)
(注:中日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始自2002年3月,然而日本民主党执政末期中日关系急速恶化,2013年9月协议到期后双方就没有复效。失效前两国货币互换的融通上限约3300亿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