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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物产与文化“声教”:纪晓岚的新疆见闻

2018-10-30
来源:澎湃新闻网

   有清一代,谈及遭遇过流放新疆命运的历史名人,大学者纪晓岚往往首当其冲,知名度最高。这不仅由于纪晓岚本人的民间传说和通俗演绎异常丰富,更多是因为他留下了一批关于清代乾隆年间西域风貌的传世文献,可供后人披览探赜。

  在大部分传统汉族士大夫看来,新疆本是“开辟绝徼,龙沙葱雪,古来声教不及”(纪晓岚《乌鲁木齐杂诗》卷首言)之地,因而历来文化人对其风土人情的记录都显得弥足珍贵。但长期以来,当代新疆文史资料的整理又过于依赖历史名人的记载,尤其对文献缺乏精审考辨,有时不免将传说与历史混为一谈,导致以讹传讹。

  2016年,北京大学段晴教授主持的社会公益类项目“新疆地区民间文化的调查与传扬”得到唐仲英基金会的支持,其中有一个子项目“重走纪晓岚新疆之路”,负责人是北京大学民俗学教授陈泳超。陈泳超及其团队在2016年8月5日—19日赴新疆进行田野调查,对所到之处的民间传说、风俗地理等事项进行了搜集、记录和辨析,尤其注意比照纪晓岚留下的新疆文献,澄清了不少饶有趣味的问题。

 

 

 

乌鲁木齐人民公园和水磨沟公园里的纪晓岚塑像

 

  纪晓岚的新疆文献

  清朝统治新疆后,为保证驻军的粮食供应,在新疆大兴屯田,开垦土地。伊犁和乌鲁木齐两地因为是将军和都统所在地,军队集中、土地肥沃、水源充足,所以成为全疆屯田的重点。除了军屯和民屯外,内地各省大批重罪犯人也都会被发配至此,种地服役。

  乾隆三十三年(1768),翰林学士纪晓岚的姻亲、前两淮盐运使卢见曾由于亏空案发获罪。纪晓岚向卢见曾泄露了他即将被抄家的机密,而被革职发配乌鲁木齐,成为新疆遣犯中的一员,两年后才释还京城。《乌鲁木齐杂诗》即作于纪晓岚“恩命赐环”的途中,160首诗全部为追忆往事而成,勾勒出当时西域的风土人情,历来被视为重要史料。

  譬如,“半城高阜半城低,城内清泉尽向西。金井银床无用处,随心引取到花畦。”这首诗就描绘出当时乌鲁木齐地表水十分丰富,居民可以随时取用,且由于水位高,市民穿井打水十分方便的生活场景。

 

 

 

《乌鲁木齐杂诗注》

 

  除《乌鲁木齐杂诗》外,纪晓岚涉及新疆的记录还有他晚年写就的更为著名的《阅微草堂笔记》。《阅微草堂笔记》由《滦阳消夏录》《如是我闻》《槐西杂志》《姑妄听之》《滦阳续录》5种笔记汇编而成,其中有近90则是关于新疆的记载。

  对于此书,纪晓岚本人曾写诗自嘲:“平生心力坐销磨,纸上烟云过眼多。拟筑书仓今老矣,只应说鬼似东坡。”尽管《阅微草堂笔记》一向被视为志怪之作,但纪晓岚所记的那些乡野奇谭应皆有所本,故而为《阅微草堂笔记》写序的郑开禧才会评价道:“虽小说,犹正史也。”

 

 

 

《阅微草堂笔记》

 

  面对纪晓岚留下的这些新疆文献,陈泳超在《声教所及——对纪晓岚新疆行脚的民俗回访》(中西书局,2018年4月)一书中自述,虽然号称“重走纪晓岚新疆之路”,但根据纪晓岚的记述,根本无法梳理出一条实际的路线,因而他更愿意把这次调查叫做“寻找纪晓岚的新疆足迹”。“但我们的目的又不在纪晓岚本身,只是依据他的记录来调查回访,重点还在被记录的各种民俗事项,因实定名,最后我将本书副标题定为‘对纪晓岚新疆行脚的民俗回访’。”由此可以明确,民俗文化是作者此行调查的重点,而纪晓岚和他留下的文献只是作为行走的线索。

  根据学者杨镰推断,纪晓岚当年的返程路线应该大致是一条“S”形路线:由乌鲁木齐经达坂城、白杨河、吐鲁番、辟展(即今鄯善县县治),插到巴里坤,再沿天山北麓到松树塘,翻阅阔石图岭抵达哈密。(《乌鲁木齐四季》)而陈泳超团队出于现实调查的便利,选择的是一条以乌鲁木齐作为起点和终点的环形路线,相当于把以博格达为主峰的东天山绕了一圈。

  民俗与物产

  “我们此次回访的目的,主要不在严密的学术研究(自忖还不配),而在于调查民俗存在的实际样貌和社会‘舆情’,所以,我们的采访对象很少是专业学者,除了随机抽样的部分民众外,主要来自于新疆各地的文化馆、文联、民间文艺家协会、方志办、博物馆等机构,因为他们更能代表社会公共知识的基本情况。”

  《声教所及》开宗明义,告知读者此行调查的目的和搜集资料的方法,因此整本书的体例也就不像一般学术著作那样逻辑结构严密,行文风格也相对散漫。民间文本考证加上田野实录,读来使人轻松愉悦,尤其对于曾经到过那些地方的读者而言,无疑更是一次增广见闻的纸上旅行。

  例如,纪晓岚在《乌鲁木齐杂诗》中记载过乌鲁木齐城内外的多处庙宇以及官方开办的书院,陈泳超对这些内容只是一笔带过,因为它们并非需要关注的重点。相比于“庙”这样的神圣空间,“庙会”才是真正与老百姓日常生活紧密联系的活动。

 

 

 

乌鲁木齐文庙

 

  为此,陈泳超专门联系到一位当地土生土长的老人李富泉,想向他了解关于庙会的情况。有趣的是,这位李老曾经做过很多乌鲁木齐文史资料的工作,家中不缺资料。所以每当陈泳超团队问起一个会馆或庙宇,李老就会微笑着说:“等会,我去给你们找资料。”但这恰好背离了陈泳超来访的初衷,毕竟民俗学田野调查希望获得的是民间口耳相传的“活生生”的故事,而不是已经固定成型的文字材料。所幸他们最后还是采录到一些有用的信息,比如李老小时候爱逛的王爷庙庙会、红山庙会等。

  除了民俗之外,陈泳超一行对当地物产也时有关注。例如,到了哈密自然会品尝名扬天下的哈密瓜,进而了解关于哈密瓜的知识及其纠纷。

  在纪晓岚的时代,哈密瓜已成为全国著名瓜种,《阅微草堂笔记》里就对哈密瓜有过丰富的记述。但许多人有所不知的是,哈密和鄯善(今吐鲁番市下辖县)两地对于哈密瓜的名实源流问题争执不下,曾为原产地证明商标打过多年的笔墨官司,后来有新闻说两地终于握手言和,共同注册“哈密瓜”的证明商标。

  不过从陈泳超的记述来看,如今两地政府机关中仍有一批从事史志工作的同志坚持哈密瓜原出本地,那种类似“名人故里”之争的心态在小小的哈密瓜上也体现得淋漓尽致。

 

 

 

“哈密瓜”原产地之争至今仍未平息

 

  史实与传说

  陈泳超虽然不是历史学专业出身,但在旅行途中仍然涉及了一些地名、史实的考证。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便是关于“昌吉遣犯事变”的调查。

  今天的昌吉回族自治州西接石河子,东邻哈密,在清代和乌鲁木齐一样是北疆重要的屯垦区,当地至今还保存有很多带“工”字的地名,如头工、二工、三工……这些地方其实就是清代屯田时按序号排列的开渠引水的地段工区,日久被沿用成固定地名。

  “昌吉遣犯事变”发生在纪晓岚获罪流放新疆那一年的中秋之夜。管理种地遣犯的屯官借着集体喝酒之机,对遣犯的妻女进行调戏,不料激怒了在场遣犯,屯官被当场杀死。随后,千余名遣犯夺取武器,发起暴动,合力围攻乌鲁木齐城,最后在红山嘴被清军击败。从《清实录》所载乾隆谕旨来看,此次镇压极其严厉,“其起意倡首之贼,亦凌迟处死,余俱立斩枭示。贼匪家属,着赏此次出力兵丁等为奴。幼丁十岁以上,俱着正法。”

  对于此事,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有不少记载。陈泳超本来计划调查关于这个历史事件的民间记忆,结果不出所料,当地大多数民众对此完全不了解,只有一些文化人颇有研究。其中有一位叫做祁占才的当地学人通过在民间采集口述历史的方式,颠覆旧论地认为“昌吉遣犯事变”的主体不是汉族,而是一批回民遣犯。

  由于祁占才的这种说法并无任何文献佐证,陈泳超对其表示怀疑,而且在他看来,比“回民说”真伪更重要的问题是:“即便此事变的实情如多数学者所言乃汉族遣犯的暴动,即便回民一说完全只是口述者的记忆误差,但为什么这些回民要坚持这样惨痛的历史记忆并赋予强烈的真实性诉求呢?”这就表现出一位民间文学研究者敏锐的问题意识。

  作为民间文学专家,陈泳超在旅行途中自然不会放过任何搜集传说故事的机会。在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陈泳超一行首先向该县文物局局长蒋晓亮了解了几块古碑的神异传闻。因为相比碑文记载的内容,民俗学更需要“关注古碑本身作为一个奇异物品如何影响了人们的心理”。

  随后他们还搜集了关于巴里坤草原石人子的传说。在乌鲁木齐时,陈泳超已经从新疆作家、国家一级编剧程万里那里,了解到一则关于巴里坤石人如何变“平安佛”的传说,后来又在巴里坤文物局库房里亲眼见到了这个石人,并听取文物局蒋局长的介绍。回到北京后,陈泳超又找出了清代方士淦在《东归日记》中的相关记载。经过对程万里、蒋局长的口述和文献的比较研究,最后得出结论:

  “程万里先生很强调这个故事的意识形态改造,认为草原石人子之所以被命名为汉式的‘平安佛’并立庙祭祀,其实体现的‘就是用内地的主流文化来改造新疆’,其洞见不可谓不犀利,但或许有过于拔高之嫌……程先生的讲述,显然更浸染上主流话语的色彩。民间文学的特质就在于不断产生新的异文,从而凸显其盎然的生命力。重要的是,我们从传说中看到了同样的一个实体是如何被附加上不同文化观念的。”


  巴里坤文物局库房里的石人子。据程万里讲,当年岳飞之孙岳钟琪将军率大军消灭准噶尔,不料在天山草原迷路,最后是一个石人带领大军走出迷雾。战争结束后,岳将军在巴里坤草原上找到这个石人,给他修了一座庙,起名“平安佛”。后来传说当地赶大车的汉人在石人头上浇油可以保佑一路平安,于是至今可见这个石人头上全部是油。(图片来自《声教所及》)

  虽然陈泳超在书中对于自己提出的很多问题都没能给出明确答案,但通过质疑和猜测,我们可以看到民间习以为常的文本如何在现代学术眼光的打量下呈现新的面貌,并学会辨析不同故事版本的生成与流变,以及它们背后隐藏的种种观念。这种思维方式和方法论的习得显然要比直接得到答案更有意义。

  鬼影幢幢

  除了按照行进站点逐一记叙外,陈泳超还将一路所闻所见的奇人异事分门别类地集中阐释,如怪物、狐精、鬼灵、盗匪,真可谓“怪力乱神”,引人入胜。

  在这部分调查中,陈泳超主要依托的文本就是《阅微草堂笔记》,因其中记录了诸如野人、大蝎虎、红柳娃、狐狸精等在新疆活动的踪迹,所以在实地走访时,他就非常留意向当地人打听关于这些事物的民间记忆和传说,并将受访人的回答记录下来,与纪晓岚的文本相互参考印证。

  不过,“《阅微草堂笔记》中有许多鬼故事,包括结婚、争斗、讨债等诸般内容,其中大多具有微言大义,这正是纪晓岚的写作目的。他从动笔伊始,就抱定了‘街谈巷议,或有益于劝惩’的信念。”因此对于今人的讲述,我们同样要学会挖掘故事背后的意涵。

  整本书的采访中,有一位咨询人给陈泳超团队留下了最深刻印象,记录的篇幅也最长,她就是阜康新疆天池管委会宣传教育法规处处长刘力坤女士。刘女士十分善于讲述她从小到大遇到过的鬼怪故事,语气生动形象,甚至“让人听得从心底发凉”。鉴于此,陈泳超在成书过程中,不惜打破整体叙述风格,根据录音尽量还原出与刘女士的对话,“最大限度地呈现出讲述者独具魅力的语言风格”。

  且举一例。“我姊他们就说那个地方有鬼呢!有鬼呢~~就是女鬼!女鬼~~长舌头啦!有鬼呢!所以我们就特别害怕,但是我没有看见鬼。”关于其中特殊的标点符号“~”,注释说:“刘力坤讲话时喜欢拉长音,而且略带起伏,故一律用~表示。”看到这里,相信在新疆有过生活经验的读者们都将会心一笑,爱用拖长音表达情感的强烈程度,正是新疆话的一大特点。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陈泳超除了将纪晓岚的新疆文献做古今对照外,还重新审视了纪晓岚本人在新疆的诸多民间传说。

  其中有一则,讲的是纪晓岚在乌鲁木齐期间从办事大臣温福那里获赠一位名叫“夏荷”的婢女,并与之生下一个孩子。但纪晓岚返京时并没有把孩子带走,所以现在吉木萨尔一带还有一支纪姓后裔。陈泳超经过一番追查,才发现这个晚起的故事很可能是一位记者在2007年的《新疆都市报》上最先编造出来的,但却流传甚广,令部分群众信以为真。

  作为一部新疆民俗文化读物,《声教所及》明显的不足之处在于没有涉及新疆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不免有些“资源浪费”,这点作者也有自知之明,并在书中作了解释。当然,如果考虑到作者缺少在当地长期生活的经验,而且旅行调查时间只有短短半个月,很多细节也就不必苛求了。

  相比新疆广袤的土地,纪晓岚当年的活动范围毕竟十分有限,更无法代表整个自治区的情况。如果要对新疆风俗民情做更加深入的田野调查,学习掌握包括维吾尔语、哈萨克语等在内的当地少数民族语言应是调查者一项必备的技能。(作者:钱冠宇)

  原标题:寻找纪晓岚的新疆足迹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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