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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出会场就被带走的厅官,栽在哪儿?

2018-11-09
来源:政事儿

  近日,山东省粮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传民成为了山东省全省警示教育的对象。据山东省委发布的巡视整改通报显示,王传民严重违纪违法案还被拍摄成专题片。

  11月8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失控的“雅好”》一文,对王传民案进行剖析。

  据文章披露,王传民是在今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开完会后在会场被带走的。

  文章称,2018年2月22日,正月初七,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山东省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强调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关键在党,关键在人。

  “然而,此时会场中却有一个人坐立不安、心慌意乱,似乎有什么不好的预感。他就是山东省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传民。会议一结束,刚走出会场的他,就被早已等候在那里的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带走。”

  当天下午,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王传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审查调查。”

  公开履历显示,王传民出生于1965年4月,他曾任滨州地委办公室秘书、主任科员,邹平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2006年1月王传民出任邹平县县长,2年后任县委书记。2013年6月,他调任山东省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为副厅级官员。

  此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刊发的文章,披露了王传民所犯的事情。

  文章称,王传民被查的罪魁祸首就是所谓的“雅好”——玉石和紫砂壶。

  2008年,王传民到济南出差,在文化市场闲逛时认识了玉商张某。张某告诉他,现在玉石开采受限,升值空间特别大。随后王传民经多方了解,感到张某所说属实,自认为看到了发财的“商机”。

  两年后的一天,王传民突然接到张某的短信,说手上有一批好货急于出手,如果诚心想要可以便宜出。王传民心动了,想到了邹平县某公司的老板崔某。

  曾得到王传民的特殊关照,崔某很痛快地答应了。此后崔某也成为王传民的“取款机”。

  “我痴迷、疯狂购买这个玉石,是我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关键一步。爱好到了痴迷的程度,非出问题不行。最后肯定与钱打交道,要么你就是贪,要么就是沾,要么就是索。”王传民忏悔道。

  2014年,王传民调职山东省粮食局还不到一年,崔某突然找上门来,讨要之前给他的钱,并扬言不还钱就让他身败名裂。

  文章称,王传民傻了眼。他的钱都投入到“雅好”中了,被逼无奈的他到处筹钱还债,总算平息了眼前的这场“危机”,也因此欠下了巨额债务。

  王传民为把玉石变现,偿还巨额债务,他四处找专家鉴定几年来攒下的“宝贝”,可专家鉴定他所买的玉石都是低档货、地摊货的档次。

  2015年,王传民打算“投资”紫砂壶,赚钱还债。2015年到2017年,他前后购买了2000多把紫砂壶。

  文章称,为了满足这个“雅好”,王传民再次向多人索要现金,对送上门的黄金、名表等也都来者不拒。某公司董事长柏某为了推进自己的房地产项目,一次性购买了5公斤的黄金送给王传民,这些黄金事后也被王传民变现购买紫砂壶。王传民利用在山东省粮食局任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在获取省粮食局直属单位投资返还款方面谋利,事后向王某索贿210万元,其中60万也是花在了紫砂壶上。

  最终,在紫砂壶拍卖会上,一把壶都没能卖出去,他倾尽所有买来的紫砂壶也都是赝品。

  “本来就是孤注一掷,玉不行了,用壶弥补那个事儿,越折腾越深。没有一把真紫砂壶,全是灌浆化工壶或模具壶,只有艺术价值,没有收藏价值,都是虚荣心害了我。”王传民说。

  今年5月,他被“双开”。通报称,王传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今年8月,王传民涉嫌受贿一案公开审理。

  他被指在2007年至2018年,利用担任山东省邹平县人民政府县长、中共邹平县委书记、山东省粮食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山东省粮食局副局长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多家单位或个人在获取扶持政策优惠、建设项目配套费减免、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索取或非法收受上述公司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05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王传民的刑事责任。

  王传民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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