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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o运营主体被判偿还物流公司800余万服务费

2018-12-14
来源:每经网

  每经记者 李少婷 每经编辑 胥帅

  近日公开披露的裁判文书显示,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嘉里大通)与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于8月15日下发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ofo方面支付嘉里大通服务费811.19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8.6万元。

  判决书显示,2017年6月9日前后,嘉里大通与ofo方面签订了一份《自行车仓配服务合同》,约定由嘉里大通提供与ofo共享单车有关的卸车、仓储、配送、库存盘点等服务。目前尚不知该案终审结果。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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