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被告离开法院
【香港商報网訊】外形俊朗男子在交友程式結識不同女子,隱藏自己為美容中心的中介人身份,與女網友見面甫帶她們試做美容療程,並利誘多名女網友買下1萬至8萬元不等的美容療程套票,為美容院作生意招徠,自己收取7萬多元回佣,6名受害人事後向海關舉報。由於男子未有向事主清楚交代自己為美容院的中介人,售出美容套票可分得佣金,故被控六項誤導性遺漏商業行為罪。26歲「俊男」早前認罪,昨於東區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海關:起極大阻嚇作用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黃琪昌的背景報告正面,感化官建議採取中度時長社服令,而被告早於11月已償還逾23.8萬元的賠款予各事主,裁判官採納感化官建議,判他160小時社服令。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署理監督孫慧儀在庭外表示歡迎法庭的判決,她指是次定罪可反映出不良營商罪行的嚴重性,被告除了須履行百多小時社會服務、賠償逾23萬元外,更留有案底,對同類案件起極大阻嚇作用。
孫指出本案是自2013年《商品說明條例》修訂後,首宗以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當中「未能披露商業用意」的案例,亦是涉及賠償金額最高的案件。她補充同類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自本案被定罪後,海關收到同類型次案件均有減少,就今年首11月共收到376宗涉及美容服務的投訴,較上年同期下跌16%,海關將續嚴厲打擊相關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