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的士司機今年5月接載找換店東主後,發現店東將載有約118萬元現金的環保袋遺留車內。司機不但拾遺不報,更向前來調查的警員訛稱無見過該環保袋,惟警方憑閉路電視片段,揭發司機曾手持該袋而拆穿其謊言。司機今月初承認盜竊及誤導警務人員共兩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8個月。法官強調,司機違反乘客對他的信任,本案比一般街上拾遺不報的案件嚴重,加上涉款龐大,即時監禁是唯一選擇。
辯方求情指,59歲被告鄧照發因一時貪心、迷失自己而犯案,有違其一貫性格,現已汲取教訓。有固定捐款習慣的他得到家人和朋友支持,並獲事主原諒,望法官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法官卻指,即使事主失款後主動聯絡被告,被告仍因貪念而撒謊。雖然被告無藏起贓款,事主最終並無損失,但若非警方鍥而不捨追查失物下落,恐怕事主更難尋回失物,故拒絕以社會服務令等形式處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