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蒙頭者)在工作地點被捕。資料圖片
【香港商报网訊】22歲油站職員跟蹤8歲女生放學回家,之後往公廁自瀆,更以200元邀請女童「返屋企玩」。他早前承認一項遊蕩致他人擔心罪,今日在東區法院被判入獄6個月。
被告沈天韋,被控於去年12月5日,在西營盤德輔道西均益大廈內遊蕩,導致女童X合理地擔心自己的安全或利益。
案情指當日中午,被告在西環碰見剛放學的8歲女事主,尾隨她至其寓所後,便到公廁自瀆。其後事主更衣離家時,被告便向她說「我畀二百蚊你,你跟我返屋企玩」,事主受驚跑走。父母報警兩天後,被告在工作地點被捕,警誡下聲稱自己只是自瀆。
辯方今日求情時引述心理報告表示,被告因社交障礙而犯案,需要擴闊社交圈子。而背景報告指被告深切明白自己的問題,有改過的意向,希望盡快尋求專業人士協助。
裁判官指事主只有8歲,事件對她留下不好的回憶,被告看中事主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行為在遊蕩罪中屬「差勁」,考慮到罪行嚴重性及事主年幼,判被告即時入獄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