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澎湃新闻从权威信源了解到,涉嫌弑母的北大学子吴谢宇在重庆被抓获后已经移送至福州,目前关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福建善胜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建华律师向澎湃新闻介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目前吴谢宇已被关押至看守所。陈建华律师表示,根据该条规定,吴谢宇有权向办案机关提出委托辩护律师,也可以可以通过看守所、驻所检察室代为转达请律师的要求。同时,监护人、近家属也有权利代其委托律师。
陈建华介绍,从目前披露的案情分析,吴谢宇可能被判处无期及以上刑罚,所以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也是保护人权的充分体现。”陈建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