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攪動著香港社會,它像一面鏡子,讓港人看到了公理與謊言之勢如水火,大國博弈之風雲際會。
修例合理合法
修例的起因並不複雜。陳同佳在臺灣殺害了懷孕女友,潛逃回港。儘管他承認殺人,但法律規定港臺之間不能引渡,政府不得不先修例,再與臺方商談個案移交,這於道義於程序均無可挑剔。為什麼不能先移交後修例?因為對政府而言,「法無授權不可為」,此乃法治之圭臬,政府必須依法辦事。為什麼不能只放開臺灣、不放開對內地和澳門的移交?為什麼不能搞「落日條款」,交出陳同佳就恢復原法?因為兩岸四地間人員往來日益增多,誰也不敢保證不會再出現另一個陳同佳,政府必須堵塞法律漏洞,亡羊補牢,以絕後患。為什麼不能延遲修例?因為陳同佳洗錢罪坐監最快10月出獄,如果立法會7月休會前不完成修例,下一個會期開始的時候陳已是自由身,逃離香港甚或再度加害社會,什麼事情都可能發生。
顯然,這是一樁合理合法、應該做也必須做的事,大多數港人表示理解和支持,撐修例的連署已經突破50萬之眾。臺灣地檢部門也第一時間表達認同,稱樂觀其成。在大是大非面前,善良的人都懷有同理心。
反對者面目猙獰
反觀反對派、美國、臺灣當局,面目就有些猙獰了。他們的劇烈對抗超乎想像,玄機何在,不可不察。
反對派危言聳聽,聲稱修例一開「人人被送中」,說謊說到滑天下之大稽。從出國告洋狀到大鬧議事堂,再到近日的冒名連署,陰招損招都用了,目的就是兩個:一是抱團反撲,扭轉「佔中」以來的頹勢。二是攻擊政府,為即將到來的選舉造勢。修例在這個時候提上議程,成了他們「千載難逢」的稻草。其實就算不修例,他們也一樣會抓住其他施政或社會議題發難,絕不會高抬貴手的。
美國等西方國家公然干預,上至政府國會,下到商會領館,前所未有地一齊發功,威脅恫嚇,花樣百出。這種「前所未有」放在中美角力的大背景下,就很容易理解了。如果中國的和平發展與民族復興為美國所不容,美國就會聯手盟友,千方百計遏制中國,香港就會成為他們手中的一張牌,不管該不該打,他們都會打。擔心招致美國制裁而放棄修例,既是無謂,也是天真。
臺灣當局置正義和法理於不顧,以「不接受矮化」和「不能令臺灣人民置於危險之中」為名抗拒移交,不過是政治至上的遮羞布。如果承認「一個中國」,何來矮化?如果不承認,又與「臺獨」何異?在臺灣殺人潛逃而不能引渡受審,請問究竟是誰把臺灣人民置於危險之中呢?
真理越辯越明。修例的風風雨雨,顯示了特區政府的責任擔當、無懼無畏和從善如流,顯示了中央政府的堅定支援,顯示了廣大港人的深明大義。而那些阻擾修例的勢力,一旦鐵了心對抗,無論怎樣解釋也是與虎謀皮。唯一的辦法就是支持立法會盡快通過修例,還受害者以公道,斷無良者之惡念。
註:英文原文刊登於《中國日報香港版》評論版
蕭平